各工商质监所:
现将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3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郑质监监发〔20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各工商质监所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进行协调,依法做好所属辖区内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附件:1、郑质监监发〔2017〕38号
产品质量监督科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