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质监所、队: 新《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将《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及《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解读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市场监督管理科
2017年10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