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4X/2021-00010
  • 新密市教育局
  • 教育
  • 2021-01-04
  • 2021-01-04
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和教辅评议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教科书与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落到实处,现就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的选用和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书的选用和征订

(一)国家课程教材在国家课程教材目录中选用,地方课程教材在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中选用。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版本。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工作动态”查询下载。

各学校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选用教科书,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严禁选用目录之外的教材特别是境外教材。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材发行政策,严禁任何中小学征订、购买和使用盗版教材。

(二)循环教材按照规定的比例征订,多出部分由学校自行负担。

(三)教育局按照学校年报数进行教科书费用结付,超出年报数部分由学校自行负担。基础教育科向财务管理科提供征订教科书当月各学校各年级实时学籍数以供财务管理科参考。

二、教辅材料的选用和征订

(一)各学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选用推荐的评议教辅品种。

(二)各学校在选用教辅材料时,要严格落实“一教一辅”政策,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引导学生“自愿”征订多于“一辅”的其他教辅材料(含报纸、杂志等)。

(三)落实教辅评议政策,学校向学生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要通过年级备课组全体成员甄选,经学校教研组审核,学校校务会通过后,向学生推荐。严禁不经过规定程序、个人直接决定,严禁向学生推荐目录范围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校留存以上环节的原始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

(四)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征订教辅材料,杜绝盗版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五)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要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将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作为课堂统一讲评对象的,视为变相强制征订。

(六)教辅材料征订流程。新密市教育局将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教辅材料目录下发到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选用,并将选用的教辅材料目录报备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时把委托代购的品种和数量及时报送当地新华书店。新华书店结合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移交的各学校选用的教辅材料目录和学校报送的代购品种、数量,审核一致后实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全部教辅材料发放到位后,新华书店将经相关学校负责人签字的各学校清单、全市汇总表报送基础教育科备案,基础教育科对各学校征订的教辅用书目录进行再次复核。

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一)学校校长是教材教辅选用征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心校校长对辖区内学校的教材教辅选用征订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教导主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教科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管理工作,对每学期教材教辅选用征订的目录清单和数量进行公布和公示,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教育局对各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和征订工作每学期组织抽检一次,并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教材教辅选用和征订方面存在问题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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