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94/2021-00012
  • 新密市林业局
  • 综合,政务,通知
  • 2021-01-29
  • 2021-01-29
  • 通知
  • 新密林文〔2021〕17号
新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新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属各科,站,所(场)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接待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129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明确信访工作责任,维护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机关干部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来访事项,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及来访事项。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认真接待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

明确职责,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程柏松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铭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慧丽  副局长

张红亮  党组副书记

周建国  党组成员、青屏山管理处书记、主任

  陈现伟  许红亮  和媛媛  王颖凯  张春峰

韩鹏飞  于富存  张春玲  李文彦  孙松伟

陈继军  许伟峰  窦华涛

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由韩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访工作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为法制办接待室,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及资料归档。

四、信访工作在局委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原则,信访法制办公室负责归口办理。按照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机关各室及站所职能,统一进行转办、交办,依法依规及时开展信访工作。各()主要负责人为本室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属于直接来信、来访、来电和信访局直接转办、市长区长热线及重大信访案件信访事项,由信访法制办公室负责网上受理,并制作信访记录簿和来访基本情况登记表(内容为受理时间、信访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的主要问题、信访当事人要求答复内容及时间要求、办理结果等)后及时报分管领导批示、转办、协调由职能室负责处理,并制定2名承办人进行全程处理,处理内容、结果报所属分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当事人,并将结果报法制信访办公室备案后,输入到信访专用网内,及时办结。信访案件处理完毕后,将所有证据材料统一交法制信访办公室归档,对办理困难的案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办理。

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局主管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做好信访的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处理信访问题的一般要求

1.信访接待人员应当保持与信访联系畅通,一经发现发生集体上访、越级访、异常访及突发事件,及时上

2.对不按逐级上访规定越级上访的群众,接访人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疏导工作,劝其按程序向有关单位逐级反映

、信访的归档管理

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法制办公室要派专人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统一立卷归档。

 

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访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第二条  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思想教育,维护法制和法纪;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相迎,主动让座;对老弱病残来访者要尽力提供方便。

第四条  接待来访者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第五条  接待人员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该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政策的要求或因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来访人员耐心说明情况,认真宣传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第六条  接待人员办理来访事项应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不推诿。

第七条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也不得要求来访者为自己办私事。

第八条  接待人员必须坚持信访制度,不得将信访内容泄露给被反映人,不得要挟被反映人而索取钱物和其他好处。

第九条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者,接待人员对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司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从202121日开始在新密市林业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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