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河南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全部达到国家评估标准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 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将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备、校园安全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
2. 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向其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学、复学通知,督促无效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全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二)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2. 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建立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到2023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1)2020年,投资20745.87万元(不包括企业集团投资的学校建设项目),建成投用育才街小学、新城第一小学、新城第一初中、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郑州(新密)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等6所学校,新增学位9130个(其中初中3410个,小学5720个)。
(2)2021年,投资62063.51万元(其中包含3个PPP项目),建成投用开阳路小学、东大街初中、长乐路初中、大鸿路小学、平安路小学、惠沟小学(改扩建)、长乐路第二小学等7所学校,新增学位11925个(其中初中4950个,小学6975个)。
(3)2022年,投资16200万元,建成投用报恩街初级中学、曲梁镇蒋坡小学(迁建)、曲梁镇第三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新增学位4770个(其中初中1800个,小学2970个)。
(4)2023年,投资17760万元,迁建新城区(曲梁岗牛小学、五虎庙小学、实验小学、曲梁小学)4所学校,新增教学班60个,增加小学学位2700个,基本满足产业集聚区(曲梁)原有居民及流入人口的就学需求。
3. 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7项指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2.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做好“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实行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逐年补充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3. 强化交流培训。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教师学历培训,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小学4.2人以上、初中5.3人以上。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
4.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月生活补助标准达到省定基本标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执行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全过程,着力抓好学校思政课建设。用好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2. 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为抓手,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同时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的精神。
3.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政策。
4. 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县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组织县域内各学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1. 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扶贫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建档立卡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2.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率达到100%,促进教育公平。
3.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镇乡政府属地责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
4.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县域内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六)强化平安建设,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1. 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 坚决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严格落实防治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良好意识和行为习惯。
3.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七)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群众对我市教育的满意度,使我市教育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2年1月—2023年8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待定)。对照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开展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全面迎接省、市级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评估要求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教育用地、教师聘用等,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评估要求。
(三)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市教育督导室将采取过程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附件: 新密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新密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
新密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共33个,包括:政府办、督查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统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源规划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残联和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政府办: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督查局:督促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教育经费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积极协调建设资金,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加强教育内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具体协调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检工作。
统计局:做好教育事业统计监督、统计分析等工作。
财政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按规定的比例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义务教育经费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 ,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教师编制标准及岗位空缺情况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核定教师工资标准,保障落实教师工资福利,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年度教师考核政策指导及备案工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提供可靠依据;做好教师职务聘任、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工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依法查处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或个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办园)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积极为教育事业服务,凡涉及到办理教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许可办理、工程招投标、监理监督等方面应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减免规费。
资源规划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发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科学编制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规划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学校结合把好校园规划设计关,对校园规划设计进行监督、指导。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需的建设用地,在选址、审批、征用等环节上优先优惠办理;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教育用地实行监督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多渠道解决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应合理布局,节约集约。
公安局: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协助学校做好法制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供0—17周岁儿童少年户籍的信息资料;依法查处侵害教师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惩处在学校及学校周边寻衅滋事、结伙斗殴等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以及盗窃、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违法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会同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学校及周边地区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等内容的出版物,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临时户籍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为教育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搞好警校共建共育活动。
民政局:做好教育机构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政策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教师医疗和身体健康检查提供方便;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教育部门或者学校采取措施;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免费做好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办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的登记;对学校周边有实体门店的饮食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
税务局: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给予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待遇。
残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相关工作,协调做好相关资料汇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和控制流失工作,高度重视并解决好农村女童、流动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少儿的入学和流失问题;按照县政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