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城市和产业双转型,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郑政〔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由市科工信局作为牵头部门,草拟了《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呈市政府审查。为使方案更加完善、合理,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科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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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