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23-00051
  • 新密市司法局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 2023-08-14
  • 2023-08-14
  • 通知
  • 新密法政〔2023〕1号
  • 有效
  • 2023-08-14
新密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814

 

 

 

新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立足新密实际,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为推进新密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郑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法政〔20231)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学习和实践司法局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切实履行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坚决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行为,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主动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整改工作,在全市范围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查清理。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规范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中事后评价反馈机制,优化再造审批业务流程,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更高层次的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面实现极简审批、免证可办、免申即享、有诉即办、审管协同全覆盖,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强化数据赋能和支撑保障,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由拓展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实现迭代升级,打造一批一件事精品;免证办事项达500项、跨省通办事项达100项;乡村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泛在可及的10分钟政务服务圈基本形成,服务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全域办。强化服务监督评价,提升热线服务能力,规范市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建立健全热线服务效能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便民热线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更好发挥好差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好差评全覆盖,加强跟踪监督,实现差评按期整改,推动高频差评事项整体性整改;推动有诉即办受理窗口全覆盖,规范优化接诉办理,确保接诉响应率实现100%力争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开展诉求集中、高频、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有诉即办未诉先办转化。总结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典型案例复制推广经验做法,以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投资审批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市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以评促改,积极参与省营商环境评价,对标先进城市,制定出台一批高质量的改革举措。加大营商环境违法案件督办力度,推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外商投资跟踪服务,做好国家及省市稳外资政策的宣传解读,协调解决外资企业人员出入境、设备进口、政策兑现等痛点难点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认真执行收费基金清单制度,实时更新收费基金政策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依托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通过明确的备案材料格式及要求,规范制定机关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组织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未依照法定程序制发和存在违法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落实每季度集中评查制度,通过调阅、抽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发文目录和有关文件的方式,对制定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把决策程序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强化激励保障及约束监督制度机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贯彻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为公职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支持,完善相关培训、考核奖励制度,积极推动和保障公职律师依法履职。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新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公布,建立健全相关考核标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培训指导,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建立赋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原实施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练使用执法设备,掌握执法技能。〔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文广旅体局、市水利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资源规划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督促执法部门组织本部门领导班子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建设。选择部分执法部门开展试点,制定执法岗位手册,推动执法责任到人到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逐步扩大执法岗位手册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统一、精准高效。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及时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及动态调整工作,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方式,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指定公示网站,制定公示样本文书。推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主动突出亮点宣传,在同级行政执法部门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针对放权事项,压实市直放权部门的培训责任,确保培训效果。持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长效机制,提升创建质量,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练兵,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第三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认真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探索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制度。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的帮扶指导和培育助苗,提升创建实效。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将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融入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宣传。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上级梳理公布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时更新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有关突发事件应对标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省、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情况,及时制定和修订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完善覆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合会商、协调联动、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市应急局、市科工信局、市卫健委牵头,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组织。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注重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执法行为,细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期间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条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期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公开突发事件期间的行政执法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突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避险救助能力。〔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建立行政调解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宣传和工作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内容,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市司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工作重点,保障体制改革有效落实。加强工作督导,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充分总结办案经验,借鉴全市和外地有益创新与探索,修订完善我市行政复议办案指导规范。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统一汇集全市近年来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编撰成册,印发全市,以典型示范统一办案标准;加强行政复议受理和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通报、责令履行等措施的综合运用,有效治理渠道不畅、有案不受、抬高门槛;工作低效、有错不纠;原地划圈、不解争议;拒不履行、拖延履行等问题。强化业务培训,重视业务能力提升。树立全市行政复议一张图、一盘棋和一体推进的工作意识,通过个案指导、制度规范、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新机构、新人员对行政复议功能作用认识不清、业务素养不高、工作标准不一、化解争议方法不多等问题。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牵头,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抓好《郑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落实执行,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或者纠正自身相关违法行为。对于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支持和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有效规范或者纠正自身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做好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市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形成监督合力。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行为,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滥化、简单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查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支持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严格督查计划管理,统筹好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和互联网+督查,构建规范高效的督查格局。进一步优化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加大暗访、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力度频度。督查过程中牢固树立督帮结合理念,既注重查清问题事实,又注重帮助基层协调解决现实困难。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支持引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的梳理提炼,根据督查结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任,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建立驻站式监督机制,采取直通车”“正面规范+反面纠错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指导、规范和监督力度,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开展人民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选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执法领域,纠正一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执法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深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客户端建设及服务水平。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解读影响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双公示十公示制度拓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持续开展公务员录用、调任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二十五)提升数字法治政府支撑能力。完善数字新密顶层设计,全面优化整体框架布局,制定出台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加强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云建设,整合升级完善现有政务云平台,构建多云协同、多云联动、统一纳管的政务云体系。统筹推进政务网、物联网、视联网三网融合,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基于新密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体系,开展数源”“数聚”“数用行动,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制度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有序流通。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方式创新,优化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加强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推动信用信息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适应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梳理整合现有执法系统,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服务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强化监管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用,提高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八)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健全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的法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今年考核评价的重点。〔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完善1211推进机制。依托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强化对年度重点任务的科学细化和日常督导,实现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实效考核评价。深入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共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和执法关系和谐。积极参加第四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和郑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认真组织2023年度法治新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推进郑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2022年督察反馈问题和2022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等,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领导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将依法履责情况作为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和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对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报市委、市政府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完善研究宣传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打通报、刊、台、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广泛凝聚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省政府、省法院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的十项重点问题事项的全面解决。组织召开市政府、市法院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法院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我市府院联席会议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推进府院联动联席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充实力量配备,相对独立办公,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不落空。适时建立市政府、市检察院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法治专题培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期。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各司其责,凝集合力,推进郑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

(三十四)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拔高标准,认真落实《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落实郑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239号)确定的各项职责。围绕程洋市长在郑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新密市推进会上提出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提升政府系统法治思维等八个方面的创建工作标杆和有关要求,全面查找本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和不足,精准确定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层层进行分解创建指标,夯实创建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职责、完成时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法治督察和统筹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任务规范有序、稳步推进。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完成或者落实质量较差、影响郑州市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在2023年度法治新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不得评定良好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

上述工作安排将作为2023年度法治新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逐项追踪问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和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做好本年度工作任务的牵头推动和落实工作。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