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00/2024-00107
  •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综合、政务、专项规划
  • 2024-03-04
  • 2024-03-08
关于印发新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34

 

 

新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资源现状

“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程度不断提高,重要矿种新增资源量大幅增加,矿山总数大幅度减少,矿业布局更加合理,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效显著“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基本完成,矿业高质量发展呈现较好态势。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稳步上升。截至2020年底,新密市已发现矿产22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2种,开发利用的矿产3种。煤矿、铝土矿、水泥用石灰岩等资源丰富,截至2020年底,煤矿的保有资源储量居郑州市第1位,铝土矿的保有资源储量居郑州市第3位,水泥用石灰岩矿的保有资源储量居郑州市第2位。载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地53个(含共伴生),其中大型2个、中型5个、小型46个;按开发利用状态分为已利用矿区38个、未利用矿区15个。较为丰富的矿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规划实施期间,新查明矿产地5个,其中中型2个,小型3个,主要矿产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煤炭6.9亿吨,水泥用石灰岩4705.1万吨。

专栏1  截至2020年新密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区数(个)

资源储量单位

累计查明

2015年增长

1

煤矿

43

万吨

331465.2

26.2%

2

铝土矿

9

矿石 万吨

4263.0

未增加

3

水泥用石灰岩

1

矿石 万吨

44722.4

11.8%

基础地质及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新密市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扫面全覆盖,同时完成密县、大隗镇等图幅15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矿成矿条件、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研究已较深入。截至2020年底,查明资源矿产地按勘查阶段可分为勘探3个、详查1个、其它1个。全市现存探矿权3个,勘查矿种煤炭2个、石英岩1个,勘查程度均为勘探,勘查总面积27.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2.8%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到年底,全市设置采矿权53个,生产规模总量为矿石量1482万吨/年,其中:煤炭采矿权43个,生产规模1212万吨/年;铝土矿采矿权9个,生产规模9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1个,生产规模180万吨/年。

矿业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更加合理。充分发挥市域矿产资源差别化发展优势,逐步建立煤矿、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后续产业基地。矿山总数由2015年的124家减少至2020年的53家,大中型矿山数由12家减少至7家,矿山大中型规模比例由2015年的9.7%提升到2020年的13.2%,矿山规模比例更加合理,矿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

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综合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步治理,开展了1个治理项目,治理总面积607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新密市主要开采矿种“三率”均明显提升,主要矿种“三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最低指标要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成效明显,矿山“三废”综合利用成效明显。

准入条件得到严格执行。上轮规划中的重点、限制、禁止性的功能分区得到了全面落实,新设矿权已避让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新建矿山最小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准入条件得到了全面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执行力度得到了全面提升。

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20年底,新密市建成绿色矿山1个,在建绿色矿山13个,其中煤矿6个,铝土矿7个。

二、存在问题

传统优势矿业转型滞后。现有大中型矿山占比严重低于规划预期,并且煤矿、铝土矿资源分布较散,资源条件有限,上规模困难,改造升级难度较大。

清洁能源勘查开采不规范。区域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程度较低,地热开发成熟的新密市鄢陵一带,一直处于无序开发状态,影响地热资源保护与利用,甚至造成地热资源浪费和地下水的下降。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需优化。全市矿业产业链总体以低端、粗加工为主,矿产品附加值较低;分类利用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优质资源“高矿低用”现象,资源优势尚未完全转变为经济优势。

矿业绿色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绿色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三率”达标率仍有提高空间,矿业权人保护与治理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形势及要求

(一)面临的形势

从郑州发展看,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郑州都市圈建设规划已逐步落地。一系列战略举措实施,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新密发展看,作为郑州都市圈的重要承载空间,新密市以建设绿色能源资源开发基地新型耐火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为目标,将为新密市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对矿业发展的要求

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矿业提供保障。新密市近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新时代新密市梯度型现代工业体系构建亟需矿业高质量发展,硅碳新材料、超硬材料、水泥等领域的原材料都来自于矿产资源。应发挥新密市煤炭、铝土矿、水泥用石灰岩等资源优势,走原材料节约高效利用、产品高端高附加值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品质原料、高性能制品产业集群。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市地热资源勘查程度低,非金属建材以初级矿产品为主,产业链较短,矿产品深加工不够,附加值低“十四五”期间需要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升级,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准入条件,提升矿业集中度,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新时代生态理念要求加强矿业绿色发展。全市部分生产矿山矿业权人对发展绿色矿业意识淡薄,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依旧突出,与新时代生态理念和矿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期间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强矿山绿色发展,加速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生态质量。

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深化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研究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进一步激发矿业领域市场活力,规范矿业秩序,提升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结构、提升矿业发展质量为主题,以保产量、保效益、保生态为根本目的,推进深部铝土矿、煤炭、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全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煤矿塌陷区,把新密市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基本原则

统筹布局,保障供给。充分利用优势矿产资源,科学布局煤炭、铝土矿、水泥用石灰岩等矿产开发利用,切实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保护环境,绿色发展。探索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子,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清洁生产,培育绿色园区,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的协调双赢。

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贯彻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理念,规范矿产准入制度,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加强科技研发水平,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革监管执法体制。

三、规划目标

2025年规划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一定进展,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有所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业发展全面推进,煤矿塌陷区修复工作稳步进行,矿区生态环境可控可治,建设花园式矿山、智能化矿山,改善矿地和谐关系。

矿产资源勘查目标。加大地质勘查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勘查,增加重要矿种查明资源量。

矿产资源开发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提高规模化开发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率先开展先行先试,积极落实“净矿出让”政策。

绿色矿业目标。绿色勘查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成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破坏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矿山生态环境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专栏2 矿产资源规划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20212025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3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铝土矿

矿石万吨

1000

预期性

天然油石

矿石万吨

5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煤炭

万吨

1000

预期性

铝土矿

矿石万吨

90

预期性

水泥用石灰岩

矿石万吨

180

预期性

固体矿山总数

<43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40

预期性

结构调整目标。扩能、升级现有煤炭矿山,进一步减少小型矿山比例,增加大中型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0%以上,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43家以内,矿山规模比例更加合理,矿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

2035年展望目标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资源供应能力持续稳定,矿区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矿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管控要求,强化区域优势互补与联动发展,促进勘查开发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构建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结合新密市优势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业现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调整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以煤炭、铝土矿等优势矿种为“十四五”期间勘查开发利用方向和重点,非金属矿以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发为主导,引进国内先进矿山企业,促使新密市矿产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勘查方向调整。重点勘查煤炭、铝(粘)土矿、硅质原料等矿产;加强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力争实现清洁能源找矿突破。

开发方向调整。重点开采煤炭、铝(粘)土矿、水泥用石灰岩等矿产;禁止开采风化壳型超贫磁铁矿、石煤、砂金、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风化壳型砂矿等矿产,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

二、加强勘查开发基地建设

落实能源资源基地:偃师焦村巩义小关铝土矿基地,新密市域内面积22.2平方公里;登封大冶禹州浅井铝土矿基地,新密市域内面积111.5平方公里,矿产地5处,铝土矿矿石资源量2515.5万吨;河南煤炭基地,新密市域内面积592.6平方公里,矿产地43处,煤矿资源量33.2亿吨。

财政资金优先安排能源资源基地成矿区带的基础性、引导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老矿区深部与外围增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项目,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基地内矿山企业配置,引导矿产资源规模开发、高效利用,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能力,打造保障国家和河南省资源安全供应的重要战略核心区域。

落实国家规划矿区:郑州煤炭矿区新密市域内面积592.6平方公里,矿产地43处,煤矿资源量33.2亿吨。

优化矿业布局,实行统一规划,引导项目、资金等要素向重点勘查区和开采区投入,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提高准入门槛,构建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全面建设智能化矿山,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根据新密市矿产资源禀赋和矿业发展现状,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促进全市矿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新密市中东部煤炭、铝(粘)土矿勘查开发。提升煤炭、铝(粘)土矿产能,以煤铝兼探联采、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采为核心,推动煤电深加工联合发展,拉长煤电、超硬材料、耐材、建材产业链,强化大型生产矿山资源配置,严控重点地区采矿权投放,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新密市东部地热勘查开发。依托区域内地热优势资源,开展地热新兴清洁能源勘查开发,关注地热规模化利用情况。

新密市西北部石英岩、天然油石勘查开发。依托区域内硅质资源优势,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开展石英岩、天然油石等硅质原料资源勘查开发。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加强煤炭、铝土矿矿产勘查,圈定一批找矿靶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本轮规划中未在新密市范围内规划调查评价项目。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开发工作任务

加强矿山后备资源勘查工作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深部及矿体延伸部分空白区地质找矿和综合勘查;铝土矿勘查应加强对耐火粘土矿锂、镓、铷、轻稀土矿等综合勘查评价。

坚持技术创新,促进绿色勘查。探索总结和推广应用绿色勘查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强化绿色勘查技术方法,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生态环境负面影响。

(二)重点勘查区

本轮规划中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较少且分散,因此,本轮规划中未在新密市范围内规划重点勘查区。

(三)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引导探矿权有序投放。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划定相应的勘查规划区块。落实省市级勘查规划区块,并规划三类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4个,分别为:河南省新密市刘寨地热详查;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镇油坊庄地热详查;河南省新密煤田深部岳村铝土矿详查;河南省新密市助泉寺天然油石密玉普查。总面积35.4平方公里,勘查矿种涉及:地热2个、铝土矿1个、天然油石矿1个。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拟投放探矿权应与勘查规划区块范围矿种一致,不得变更矿种,不得降低勘查阶段。第一类矿产,原则上不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第二类矿产依据资源赋存状况和地质构造条件,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对不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的勘查项目,在探矿权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审查。

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坚持绿色勘查,保护生态环境。扎实推动绿色勘查,努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双赢。

建立多元化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渠道。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积极引导商业勘查,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

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在勘查主矿种的同时,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强化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完善探矿权竞争性出让机制,建立拟设探矿权项目库,引导市场投入;健全完善“净矿”出让机制,探索建立“净探矿权”出让制度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全面提高优势矿产供给能力,保障资源刚性合理需求,调控优势矿产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构建资源安全供给新局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开发利用调控

稳定煤炭产量:以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严格控制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优化存量产能,推进清洁高效、安全集约生产,加快建设煤炭储备体系,保证能源安全,建设一批先进产能矿井,基本实现矿井智能化升级。

提高铝(粘)土矿综合利用率:支持耐火材料产业发展,适度扩大铝(粘)土矿的开发规模,资源配置适度向耐火材料产业倾斜。合理高效利用高铝粘土矿、耐火粘土矿等共伴生资源,加快突破锂、镓、铷等利用技术瓶颈,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品。

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依规适度实施浅层地热勘查,基本查明区域内地热地质条件、热储特征,估算具有开发条件的地热资源可开采资源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强化水泥用石灰岩优矿优用:以规模化、绿色开采为主导,坚持优矿优用。统筹优质石灰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控制水泥用石灰岩开发强度,严格限制优质石灰岩用做普通建筑石料。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一)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划分原则:依据大中型矿产地和大中型矿山分布现状,将大中型矿产地和大中型矿山集中分布的区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区域,划定为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的划分:落实郑州市重点开采区1处,矿种包括煤炭、铝土矿。

专栏3 新密市重点开采区一览表

新密煤炭、铝土矿重点开采区总面积255.7平方公里,包含煤炭6.5亿吨;铝土矿矿石1290.7万吨。已设采矿权36个,其中煤矿29个,铝(粘)土矿7个。

重点开采区管理措施。重点开采区内加强统筹部署,优先出让采矿权,积极引导各类要素向重点开采区集聚。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区内资源开采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和有序开发。

(二)开采规划区块

依据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和新密市现状,本轮规划未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管控新设露天矿山采矿权。新建露天矿山必须符合已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部、省郑州市出台的关于露天矿山管理政策。禁止新设年产规模低于100吨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禁止新建零星分散规模的露天矿山项目。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制定和完善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

专栏4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山生产能力

(单位/年)

最低开采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1

煤炭(地下)

原煤 万吨/

120

60/90

60/90

2

铝土矿(地下)

矿石 万吨/

100

30

30

耐火粘土

矿石 万吨/

100

30

10

3

水泥用石灰岩

矿石 万吨/

100

50

30

4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 万吨/

60

20

10

5

玻璃用石英岩

矿石 万吨/

30

10

5

1大型、中型及小型为矿山占用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按原国土资源部2000424日发布国土资发〔2000133号文执行;2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

积极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矿业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并实施采矿权“净矿”出让制度。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采矿权“净矿”出让机制,强化采矿权“净矿”出让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遥感卫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加大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

规范非金属矿山开发管理。鼓励非金属矿山集约节约、综合利用和规模开发。对于用途不同的同类矿种设置采矿权时,合理确定开采主矿种,严禁优矿劣用。对于共生资源,统筹安排开发顺序,实行综合利用。

第六章  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立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提高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践行矿业绿色发展。

一、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思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宣传,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扰动,将生态环境破坏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矿山生态环境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将生态保护理念贯彻于整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

绿色矿山工作要求。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制定激励约束措施,逐步落实激励政策,在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与遴选工作。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一批社会形象良好、引领功能强的智慧型绿色矿山,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的总结和推广,打造绿色矿山建设样板。

绿色矿山工作措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杜绝采富弃贫、浪费和破坏资源及环境的行为。做好节约土地资源及灾害防护工作,避免大量堆积占据土地资源以及对周边生态的污染。节能减排,确保能耗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环境保护,减小和有效控制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绿色矿山相关管理措施。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宣传,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完善绿色矿山评价体系和名录库出、入库机制,加强绿色矿山评估队伍建设,规范评估行为。强化绿色矿山后续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质量,维护绿色矿山品牌形象。

二、提高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严格三率”指标要求。生产矿山应达到自然资源部和河南省已经公布的最低“三率”指标要求。到2025年,主要矿种所有正常生产矿山全部达到自然资源部及河南省制定的最“三率”指标要求。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

实施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查评价。鼓励矿山企业回收利用共伴生有益组分,达到开采减量而利用量并未减少的目的。开展共伴生矿、低品位矿、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及废渣(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与可利用性评价,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梯级利用、循环利用提供依据。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关键设备研发。鼓励矿山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力争在煤炭、铝土矿、地热等优势资源矿产品深加工和高新技术应用方面有新突破,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

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强化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尾矿再选、固体废弃物再利用;鼓励建设无尾矿、无废弃物矿山,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力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全面实“三合一”方案。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为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生产矿山必须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相关活动,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

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专项核查,推进煤矿塌陷区修复治理,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确保应保尽保、应治尽治、不欠新账。在建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由矿山企业负责,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矿山关闭前必须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对经查确实无法追溯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惩戒机制。强化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管,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督促生产矿山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机制。对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严格执行规划,履行好职责,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认真履行职责。市资源规划局牵头与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等部门加强协调对接,做好政策衔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二、强化政策支持

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配套的相关政策,在资金保障、项目安排和机制创新上给予积极支持,保障规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开采区相关矿产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构建矿区生态保护的新途径、新机制,制定实施配套的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力度,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基金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支撑。

三、注重实施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职能,充实人员力量,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要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监测、统计、分析。严格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的应由原编制单位向原批准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规划调整。建立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在注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同时,建立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加强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有关的专项规划为依据,不符合《规划》不得审批设立探矿权和采矿权。总量控制的矿种,要层层分解指标,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构调整目标要分年度制定详细的调整计划。

四、加强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强化规划信息与数据融合。与国土空间规“一张图”相衔接,做好规划管理信息数据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在不同业务权限范围内进行数据的叠加与调用,加强数据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达到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重点开采区矿业权设置、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有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社会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培训

资源规划部门要做好本《规划》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热情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矿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快培养规划实施管理及技术专业人才,加强后备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相关规划培训指导,提升规划实施人员业务素质,营造良好规划实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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