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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1
  •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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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政办〔2016〕40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6年河南省

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6〕3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承担的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有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承担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脱贫攻坚力度(2项)

1.完成脱贫2287人。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人:陈海峰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袁庄乡政府、米村镇政府、平陌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任务。

2.完成3个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300户1170人。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米村镇政府、平陌镇政府

责任人:陈海峰、陈永建、黄尉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任务。

    (二)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2项)

1.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2.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床位200张。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进度要求:9月底完成全部任务,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1项)

根据郑州市要求,适时提高我市低保户和五保户执行标准。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四)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救助力度(5项)

1.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孙明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2.完成123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孙明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任务。

3.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12月底前投入使用。

4.免费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35—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

5.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教体局、妇联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任务。

(五)持续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项)

1.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补助标准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2.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全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2项)

1.完成新密市米村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改扩建项目;完成新密市妇幼保健院产儿科病房楼主体建设。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米村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2.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下基层科技惠民工程,利用已建成的远程医学中心网络,全省完善118个县级远程医学中心站病理处理系统,完成基层医疗人员培训20万人次、会诊2万人次,健康咨询5万余人次。(郑州市目标暂未确定)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科技局

责任人:寇海荣、刘大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1项)

投资2493万元(其中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资金1768万元、“全面改薄”资金725万元)用于建设中小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投资1039万元用于教学设备配置。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八)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1项)

培养农村教学点全科教师3名。

主管市领导:王彦国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进度要求:9月底完成。

(九)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1项)

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8600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培训100人,再就业培训16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200人,高技能人才培训800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8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6600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2600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100人,创业培训720人。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农委、扶贫办、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完成任务。

(十)深入实施蓝天工程(4项)

1.完成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曲梁镇政府

进度要求:10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116辆。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交运局、商务局、事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3.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人:郑路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交运局、公安局、文广旅局、农委、林业局、畜牧局、创建办、气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4.加强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全部围挡、物料堆放全部覆盖、出入车辆全部冲洗、施工现场地面全部硬化、拆迁工地全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全部密闭运输。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运局

责任人:陈铁建、郑二卿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十一)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3项)

1.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2个。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大隗镇政府、苟堂镇政府、牛店镇政府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每个行政村按照不低于农村人口2%的比例配备保洁员。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人:赵明晓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3.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快省级达标村、示范村创建,重点推进规划保留村污水治理。2016年创建省级达标村4个,示范村(社区)12个。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项)

1.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385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190套。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人:梁松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曲梁镇政府、青屏街办事处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00户。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十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县城条件(2项)

1.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4公里。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人:郑二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8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任务。

2.实施旱厕改造工程,按照三类以上标准新建、改造公厕15座。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创建办

责任人:陈铁建、赵明晓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援助事项范围,在全省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经济困难标准,把聘请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援助范围,全年为困难群众办理案件570件、完成咨询2500人次。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裴晨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二、具体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我市承担的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列入重要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实事的办理负总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民生实事工作实施顺利、推进有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我市承担的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市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日前将承担的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上月完成情况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绩效考核科(联系电话:69887589)。市督查考评办将适时对我市承担的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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