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050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7-03-29
  • 2017-04-04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7〕5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利用资本市场步伐,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全市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7年度企业上市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请按照如下要求,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选准板块,突出重点

2017年企业上市挂牌板块以推进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中原股交中心交易板为主,以加快企业完成股改为重点,对在中原股交中心展示板挂牌企业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前,需经企业所在地政府审核报企业上市办备案后,达到基本条件后,方可正式签订协议。

二、明确节点,强化推进

(一)中小板、创业板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4月1日前将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培育企业目标报市企业上市办。

(二)“新三板”

   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在“新三板”挂牌任务。

具体时间要求:3月1日前完成目标企业筛选;3月15日前确定券商等中介机构和完成尽职调查;4月1日前目标企业与证券公司签订挂牌合作协议;8月1日前完成股改;8月15日前券商完成挂牌申报工作;9月1日前申报材料上报全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12月31日前完成挂牌。

(三)中原股交中心交易板

   2017年12月1日前完成“交易板”挂牌任务。

具体时间要求:3月1日前完成目标企业筛选,3月15日前确定聘请中原股交中心认定的推荐机构、完成专项尽职调查并签订挂牌合作协议;7月1日前完成股改;8月1日前推荐机构向中原股交中心报送申请文件;12月1日前完成挂牌。

(四)中原股交中心展示板

   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展示板”挂牌任务。

具体时间要求:4月1日前完成目标企业筛选、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推荐机构、专项尽职调查并签订挂牌合作协议;6月1日前推荐机构向中原股交中心报送申请文件;7月1日前完成挂牌。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各个时间节点前2天向市企业上市办反馈进展情况。市督查考评办届时将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协同配合,搞好服务

市企业上市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工商质监、国土、环保、社保、安监、税务、住建、房管、消防等部门要要按照《新密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新密政办文〔2016〕7号)要求,切实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搞好优质服务。

 

附件:2017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3月29日

附  件

2017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上市目标

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办

事处

新三板

中原股交中心

省重点后备企业

郑州市后备企业

新密市后备企业

挂牌

完成股改

交易板

展示板

1

城关镇

2

2

2

1


1

3

2

牛店镇

1

1

1

3


1

2

3

平陌镇

1

1

1

3


1

2

4

超化镇

1

2

2

2

1

1

2

5

苟堂镇

1

1

1

2

1

1

2

6

大隗镇

2

2

2

3

1

1

2

7

刘寨镇

1

2

1

2


1

2

8

白寨镇


1

1

1



1

9

岳村镇

1

1

1

2

1

1

2

10

来集镇

1

1

1

3

1

1

2

11

米村镇


1

1

2


1

2

12

袁庄乡




1



1

13

曲梁镇

2

2

3

3

1

1

4

14

青屏街办事处



1

1



2

15

新华路办事处


1

1

1


1

1

16

西大街办事处

1

1

1

2


1

2

17

尖山风景区管委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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