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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06
  •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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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政办〔2018〕25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的2018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的2018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郑政办〔2018〕4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承担的2018年度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的2018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摸清真实底数,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风险防控和化解方案,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深入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排查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从风险提示化解为正常地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审计局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降杠杆、治乱象、抓规范、强监管,做到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堵住风险源头,持续打击非法集资、金融犯罪、网络传销。按照上级“处非宣传月”安排做好处非工作,防控金融风险;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排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协办单位:市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妥善解决债务处理、债权保护、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全面完成7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行、市法院

 4.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继续深化行政执法、医药卫生、供销社、投融资、财税、教育、文化等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

8.深化制造业对外开放,扩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9.邀请10家企业参加全球跨境电商大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按要求完善吸引、留住、激活人才的政策措施,创新柔性招才引智机制,深入实施“中原“名校英才入豫计划”“海外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1.坚持规划引领,《新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5)》上报河南省政府报批,《新密市总体城市设计》上报新密市政府批准,完成新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12.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加强土地储备,创新经营机制,探索自我增值、自我积累、自我投入、自我发展的路子。制定《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8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情况台账,加强指导,统筹协调,确保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宗地顺利征收。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征补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3.加快城市老旧片区改造,完成文峰片区和育才街改造,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等4个街道办事处各启动2个以上老旧片区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协办单位: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积极培育特色小镇,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完成刘寨镇轩辕圣境文旅小镇专项规划及冰雪主题酒店、佳宝乐园主体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协办单位:刘寨镇政府

15.积极稳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2018年12月31日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达到郑州市验收标准。持续抓好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使城市成为创业之都、宜居之城、幸福之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落实“三个五”政策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急纾困与内生脱贫结合,抓住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等关键环节,落实低保、扶贫“两线合一”,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实现350名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协办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市社保局,各乡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1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成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及档案制作。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根据郑州市安排部署,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新密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指导、规范全市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民族宗教局、市档案局、市妇联、市国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2018年6月30日前,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会、培训会,2018年12月31日底前,对试点村进行清产核资,并持续协调推进。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房管中心、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9.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金融网点、业务下沉,继续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强化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在矿区办事处除外的17个乡镇办事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特色农业保险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矿区办事处除外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0.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2017年6个后备资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立项报批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平陌镇5个村、白寨镇5个村、袁庄乡5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及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国土局

2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推广1个玉米新品种,1个小麦新品种,1项农业新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委

2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3.创新社会服务体系,依托区域中心站对农民进行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委

24.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和大生产、大市场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25.把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争取再新增900人返乡下乡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6.组织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7.深度推广“四议两公开”,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8. 围绕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美化。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9.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制定《新密市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实施方案》,宣传农村沼气生产、使用和维护等知识,完成郑州市下达的201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巩固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0.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调整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完成水泥、碳素行业提标治理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秋冬季污染管控,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1.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2.完成原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的50%和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报告的信息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卫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3.出台《新密市生态建设项目化综合考核办法》,强化41个重大生态项目推进情况的监测监管,坚持周信息、月报表、季总结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旅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处

34.加强执法监察,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配合环保、规划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实施工作;按照郑州市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发布《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督查和检查;及时上报汛期灾情险情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气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5.2018年计划投资46.38亿元,重点推进41个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完成营造林25000亩、花卉苗木2000亩,商登高速40.6公里绿化工作,郑州市摩旗山森林公园一期—雪花山森林运动公园;郑登快速通道34.6公里及密州大道9.7公里的生态廊道连通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旅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处

36.持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并下发《新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检查。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7.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着力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政通路小学、新华路小学、东大街小学、新华路幼儿园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东大街初中、开阳路小学、育才街小学、长乐路初中、开阳路幼儿园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新密一高新校区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主体完工,2019年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38.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学校教学设备的配送安装、验收;2018年12月31日前,对验收合格的教学设备更新配置项目并支付首付款;发放农村教师和到农村学校交流教师生活补助;教师节表彰活动的表彰名额向农村学校倾斜。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9.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建京东集团实习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0.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资源中心建设,积极落实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确保送教上门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41.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协助市财政局发放2018年新密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生均经费。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2.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发放学前、中小学及中职学生资助资金。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3.开展二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坐诊、疑难病会诊、查房、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诊疗水平;依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加快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外科、妇科和儿科建设,至少帮助每个乡镇卫生院建设1—2个专科;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9人才工程”,2018年12月31日前将招聘的毕业学生分配至各基层医疗机构;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10月启动搬迁;市人民医院改建项目和中医院中医科研综合楼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44.积极向省远程医疗中心申请,争取获得技术和设备的支持,加强远程医疗管理,扩大远程医疗范围;按照国家及河南省制定的病种目录,全面推进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实施分级诊疗工作,村级30种,乡镇60种,二级医院120种;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社会办医效率,鼓励办理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协办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46.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加强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与预警分析;开展MIS数据信息质量核查活动,切实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完成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7.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米村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项目建设;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深化年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做好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人才培养三年行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推进城市“两场三馆”建设,完成全民健身广场和全民健身馆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9.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惠民工程效能,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0.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1.深入开展“扫黄打非·2018净网、秋风、固边、清源、护苗”五大专项行动和“闪电”行动,净化文化市场。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

52.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基础养老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巩固完善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服务率达到70%。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53.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4.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5.完成米村镇贾寨村等61个规划保留村农户改厕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6.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出生缺陷产前筛查覆盖率达45%,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90%,完成郑州市下达的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妇联

57.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印发《2018年新密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配备生活垃圾桶34000个,有害垃圾桶3500个,完成122座公厕和14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8.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郑州市下达的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协办单位:米村镇政府、平陌镇政府、袁庄乡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59.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努力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扶贫办

60.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800人,职业技能培训55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继续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62.强化公租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以及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市民政局,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63.基本建成安置房1500套。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曲梁镇政府

64.2018年度我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均价控制在5600元以内。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65.扎实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协办单位:新密办文〔2018〕10号文中确定的新密市“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6.全面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宣传贯彻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组织物业管理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协办单位: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67.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68.加强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继续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袁庄乡、米村镇、苟堂镇、曲梁镇为困难群众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接待法律咨询5300人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9.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季度开展消防、旅游、煤矿、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季度开展夏季高温汛期、电力、水务、一般工贸、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季度开展冬季消防、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煤矿、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0.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

责任协办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

7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2.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企业退休涉核退役人员医疗补助金,下拨“两参”退役人员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开展“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驻密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隆重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73.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治理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开展依法规范宗教事务专项行动;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协办单位: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4.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彻底改变少数人过去那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领导方式、用权方式和行为方式。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重点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协办单位要认真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我市承担的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顺利实施,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市督查考评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协办单位承担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季督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作为各涉及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上报工作。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承担的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督查考评办绩效科。(联系电话:69887589)

 

2018年6月6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