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233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2018-06-21
  • 2018-07-04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8〕3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8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我市承担2018年省、郑州市

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承担的2018年省、郑州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8〕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8〕5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市两级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6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承担的2018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有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承担的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4项)

1.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主管市领导:李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朱丽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规定确保发放到位。

2.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3.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按规定确保发放到位。

4.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主管市领导:李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朱丽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规定确保发放到位。

(二)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1项)

5.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困难人员、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5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50人。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就业4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0人;9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4900人,其中,失业人员就业7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50人;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项)

6.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周建凯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局、城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交运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商务局、煤炭局、创建办、园林绿化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7月底前完善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8月底前淘汰开启式干洗机;9月底前完成水泥、碳素行业深度治理工程,完成20蒸吨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示范工程;10月底前完成中原环保3台燃煤锅炉拆除和裕中电厂储煤场密闭工作;12月底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

(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3项)

7.城市建成区新建、改造公厕各1座,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造公厕34座,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征补办、规划局、水务局、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城市建成区新建、改造公厕工作:6月底完成选址,9月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全部完成。

(2)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造公厕工作:6月底完成规划布局工作,9月底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全部完成。

8.全市旅游场所新建公厕19座。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局,相关乡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完成规划设计,9月底完成建设并进行初验,12月底全部完成。

9.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全年改厕户数61577户。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改厕户数20608户;9月底前完成改厕户数44562户,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2项)

10.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5年时间对全市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1次宫颈癌筛查和1次乳腺癌筛查,2018年全市完成筛查1000人。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11.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扩大基因筛查试点,进一步提高筛查率。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完成需筛查总数的45%,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需筛查总数的90%。

(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2项)

12.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2018年通过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文广旅局、供销社、畜牧局、农委、环保局、创建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场建设;9月底前完成环卫设施配置,配备生活垃圾桶34000个、有害垃圾桶3500个;12月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13.继续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6.8%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人:张孟丽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12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1项)

14.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6公里,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人:郑二卿

协办单位:袁庄乡政府、米村镇政府、平陌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完成前期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9月底开工建设,12月底全部完成。

二、我市承担的郑州市2018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扩大就业安居服务能力(3项)

1.持续扩大城乡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强化全方位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人:虎伟东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9月底完成新增城镇就业49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020套。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人:梁松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曲梁镇政府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9月底前主体封顶,12月底前基本建成。

3.推进安置房网签。完成安置房网签900套,回迁群众736人以上。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房管中心

责任人:李瑾瑜、梁松臣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安置房网签375套;9月底前完成网签695套,回迁群众576人;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4项)

4.免费为30岁至64岁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两癌”筛查10000人。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5.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在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孕妇免费进行唐氏筛查和产前超声筛查;在定点医疗机构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新生儿免费进行听力障碍初筛,“两病”、耳聋、35种遗传代谢病基因筛查。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完成需筛查总数的45%,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两病”筛查均完成需筛查总数的90%,耳聋基因筛查完成需筛查总数的80%;35种遗传代谢病基因筛查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6.实施中西医结合结直肠癌筛查评估干预服务项目。为40岁至69岁具有新密市户籍的居民免费实施结直肠癌的初筛和复筛4000人。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7.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项目。为符合白内障复明手术条件的新密市户籍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三)提高教育体育供给水平(2项)

8. 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公立幼儿园1所。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曲梁镇政府

进度要求:12月底前主体完工。

9.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升级工程26个。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人:卢长水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场地考察,9月底前确定实施场地,12月底前完成任务。

(四)关爱城乡特殊人群(3项)

10.免费为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为全市有需要的残疾人免费配备辅助器具800例,其中假肢安装100例。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孙明建

进度要求:6月底前免费为有需要的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550例,9月底前完成650例,12月底前全部完成。

11.发放残疾人消费通讯信息补贴。对年满16周岁、具有新密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通讯信息消费补贴。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残联

责任人:孙明建

进度要求:按规定足额配套资金并发放到位。

12.对低保人群进行物价补贴。实施城市低保人群(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水、电和燃气补贴政策。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裕燃气公司、港华燃气公司

进度要求:按规定足额配套资金并发放到位。

(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3项)

13.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周建凯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局、城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交运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商务局、煤炭局、创建办、园林绿化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7月底前完善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8月底前淘汰开启式干洗机;9月底前完成水泥、碳素行业深度治理工程,完成20蒸吨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示范工程;10月底前完成中原环保3台燃煤锅炉拆除和裕中电厂储煤场密闭工作;12月底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

14.新增提升生态廊道40.6公里,连通生态廊道44.3公里。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人:程柏松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郑登快速通道34.6公里、密州大道9.7公里生态廊道任务,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持续加强畅通郑州建设(1项)

15.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各类充电桩360个。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委、科技局、卫计委、教体局、事管局、文广旅局、交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七)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3项)

16.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全年文艺演出126场。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11月底全部完成。

17.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免费放映公益电影3636场(次)。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每月每村演出1场。

18. 实施生态保遗工程,建成李家沟、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岳村镇政府、牛店镇政府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李家沟、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并开园。

(八)强化便民服务设施建设(7项)

19.实施“厕所革命”。全年城市建成区新建、改造公厕20座,其中,新建10座、改造10座;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造公厕34座,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征补办、规划局、水务局、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1)城市建成区新建、改造公厕工作:6月底前完成选址,9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全部完成;(2)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造公厕工作:6月底前完成规划布局工作,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0.全市旅游场所新建公厕19座。

主管市领导:杨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局,相关乡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进行初验,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1. 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开工建设便民服务中心1个。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事管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文广旅局、水务局、规划局、征补办,西大街办事处

进度要求:4月底前新密市市民中心开工建设。

22. 新增5个社区开展“绿城妈妈”社区环保服务项目。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妇联

责任人:尚书亚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11月底前完成采购及物品配备,12月底前通过郑州市验收。

23. 在符合条件的社区新建8所“儿童之家”。

主管市领导:牛璐

责任单位:市妇联

责任人:尚书亚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11月底前完成采购及物品配备,12月底前通过郑州市验收。

24.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乡级法律服务站,351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

主管市领导:李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裴晨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全市18个乡级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8月底前全市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80%,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九)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3项)

25.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5家。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人:陈志刚

协办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农委、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26.建立安全有效的液化气监管网络,对全市3万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加装智能角阀。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人:冯嵩懿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7.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综治项目。建成电动自行车防盗综合管理平台,免费为市民电动自行车安装具有射频功能的电子牌照标签,预防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

主管市领导:李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质监局、工信委、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按照辖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完成安装任务。

(十)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3项)

28.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在全市61个规划保留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16个规划保留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42个,12月底前完成61个。

29.强力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新改建农村公路24公里。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人:郑二卿

协办单位:袁庄乡政府、米村镇政府、平陌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前期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9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全部完成。

30.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开工新建1所,综合提升改造10所。

主管市领导:李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朱丽华

协办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扶贫办、卫计委、国土局、公安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进度要求:待郑州市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实施。

三、具体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我市承担的2018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列入重要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实事的办理负总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民生实事实施顺利、推进有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我市承担的2018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市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月底前将承担的2018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绩效考核科(联系电话:69887589)。市督查考评办将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018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