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9-0012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商贸
  • 2019-05-07
  • 2019-05-09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9〕64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7日

 

新密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市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精确扶贫的双核发展目标,“以公共服务惠民生,以农产品上行兴产业,以物流配送打基础,以培训孵化育主体”,全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开展。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应用能力、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全面实现快递到乡到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明显提升,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将新密市打造成为电商发展强县。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体,政府扶持

电子商务发展以市场为主体,政府给予引导和扶持。通过切实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商、邮政、供销、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和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各地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电子商务在城镇与农村、企业与人才、政府与市场等各领域、各方面的发展和实践。

(三)突出特色,重点培育

充分发挥我市特色产业产品优势,完善产业链、打造生态圈。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龙头和重点企业,扩大网商规模,优先选择农民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竞争优势明显的行业、产品进行示范培育,取得突破后在全市范围内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四)以人为本,助力扶贫

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引导农村群众使用电商服务,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实惠的购买服务,降低群众生活成本;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开展全方位的电商培训,引导群众开网店、新办电商企业,带动就业、创业,营造发展氛围,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农村群众,不断提升幸福指数。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全力打造重点产业特色品牌,网络交易在经济总量中占比明显加大,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县(市)领先地位。到2021年,完善市、乡、村三级电商公共(物流)服务体系,除社区外,升级27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80%;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0000人次以上。不断提升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12月底前)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契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依托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升级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打造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整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资源,选取合适场地进行建设,组建专业化团队进行运作。由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定期召开月例会,按照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分工落实,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行政村进行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项目执行团队具体分为:

(1)推广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

(2)实施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实施组,负责供应链系统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3)培训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培训组,由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

(4)物流组:由四通一达、顺丰和邮政等企业形成仓储物流中心,承担农特产品、服装、旅游产品等进城的仓储、物流中转功能。

(5)服务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服务组,负责区域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投资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建设企业投入200万元。

示范效果:严格按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设计,营造电子商务产业聚集,树立郑州市县域电子商务基地新标杆。

验收办法: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购置设备,达到入驻标准要求,按期按质交付使用;能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企业孵化、电商人才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功能。

(二)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2020年6月底前)

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村人口密集度、经济条件、产业基础等综合发展情况,升级改造10个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仓储物流中心)和27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行政村实现全覆盖,。首先考虑在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服务站,将贫困户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以村支部为主,融合村级连锁便利店及农家店,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或村邮政服务点,以及有意向的农村待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利用现有村级农家店、邮政网店、新网工程、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资源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

为进一步实现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到河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要实现网上信息服务(企业、商户经营情况)统计、购销对接、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实现商品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信息互通;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产品进城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提升服务站点便民服务水平;

投资规模:总投资5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运营企业投入150万元。

示范效果:配备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设备、统一服务规范,承载该区域创业指导、网上代买代卖,物流代收代发、缴费支付、金融服务、O2O体验等多项服务功能。

验收办法:各站点有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制度、运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管理,为百姓提供电商指导、代买代卖、代收代发、缴费支付等服务,各项服务建立完整台账。

(三)强化农特产品牌培育和管理(2020年6月底前)

支持农业产品和特色产业电商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品牌培育、标准化建设等,强化农产品的品质监管和安全管理,打造新密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促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加强农产品和特色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执行农产品溯源、农产品网上经营销售监测标准,实行农产品备书制度,推动做好网络交易商品及服务的质量检测、产品认证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等工作,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出实施意见。

投资规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承办企业投入200万元.

示范效果:加速农特产品商品化、网货化转型,形成特色 产业网货商品化体系,带动农畜特产品上行。通过电子商务公共品牌影响力提升我市农畜特产品知名度,提升新密市城市形象,促进企业、农户抱团发展,提高议价能力,规避恶性竞争。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手段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畜特产品经营渠道,提升农产品销售量及网络销售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带动农畜特产品销售及乡村旅游发展。

验收办法:电商公共品牌注册及使用情况,我市农特产品标准化情况,包装标准化情况,农产品上行金额。

(四)培育农村电商企业和人才(2019年9月底前)

实施“外引”和“内培”并举战略,完善扶持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和人才,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带动培育一批电商人才。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为载体,发挥协会优势,重点就社会青年、返乡大学生、党政领导干部、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进行培训,着重加强对设计、宣传、包装、营销等实操技能进行培训及培训后服务机制,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优化我市电子商务人才环境。建立新密市电子商务人才库,截至2021年底各类电商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

投资规模:总投资6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承办企业投资100万元。

示范效果:培训课程按照每月不少于2次频率举办。截至2021年底各类电商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的电商基础知识培训、电商实操培训、公务人员培训、创业人员培训、跨境电商培训、电子商务沙龙等。

验收办法:学员建档立卡,讲师资质备案,教学课件备案,培训后学员是否从事电商或开设网店持续运营。

(五)升级物流配送体系(2020年6月底前)

主要通过整合全市邮政、各大快递物流公司资源,构建从市到村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及农村物流运输体系,形成“一市一仓配、一乡一中心、一村一站点”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打通农村双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级物流快递仓储中心:包括办公区、库房、分拣车间等基础设施,在政府推动下将物流服务商集中到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配送、小规模跨区域转包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冷链仓储、集中分拣配送等公共服务,同时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系统。项目完成后将满足货物的储存、包装、配送的一体化要求,为物流企业节约运营成本。乡镇级物流服务站:全市规划打造13个乡镇级物流服务站,原则上应与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合并建设,同时作为村级物流服务站的示范窗口,建设要相对完善。村级物流服务站:规划利用现有邮政村邮站点及天猫优品村级服务站,打造相对完善的村级物流服务站,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且覆盖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点。

投资规模:总投资8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50万元,承办企业投入200万元。

示范效果:集聚电商物流快递和企业资源,具备运输组织、分拣仓储、信息交易、物流增值服务、电商快递服务及配套服务等功能,成为我市与外部区域之间电商物流交换的枢纽节点,市内电商物流资源集聚和物流组织的中心。

验收办法:入驻快递物流企业入住率,冷藏建设及使用情况,基础设计建设情况,农产品上行件数。

五、项目管理

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1.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2.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3.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4.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5.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6.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市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评估和督查,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同时,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市政府是推进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与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三)落实扶持政策

市财政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对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电商宣传推广、电商大数据分析、综合示范创建评选、电商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加强市场监管

着力实施农村产品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系统环节的质量管控。推广组织机构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产(商)品进入交易环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从生产到流通加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规范项目承办

新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由新密市人民政府授权新密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项目投资运营方案,根据征集情况组织考察,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和确定项目承建运营主体。

(八)落实信息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措施,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