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水资源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密市2019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1日
新密市2019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和河南省“四水同治”总要求,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奋力开拓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节水优先,全面引领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
节水优先是针对我国国情水情,总结世界各国发展教训,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关键选择,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方针。我市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城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给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方针作为水资源管理的根本遵循,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管理保护的全过程,城市发展规划、新改扩建项目、重大水利工程等论证及工农业生产、水资源调度等,必须把“节水优先”放在首要位置,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减少废污水排放,减轻对水生态、水环境的损害。
(二)坚持依法管水,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分解下达2019年用水总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用水效率、地下水用水总量等指标,进一步完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全市年开发利用水资源量控制在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8.4%,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左右,再生水回用率基本达到4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7,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90%。
2.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市水利、住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联合出台新密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促使新改(扩)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水利、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对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3.加强地下水保护。积极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井治理和引水入密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乡镇延伸覆盖,压减乡镇地下水开采。地下水禁采区一律不予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确有必要新增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市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严格地热水、矿泉水以及地热能开发项目取水许可,依法规范取用地下水项目的审批监管。每月对全市布设的观测井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及时公布监测数据。
4.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大力推进雨洪水、矿井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积极推进超化煤矿排水向昌源电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大磨岭煤矿排水利用工程前期设计立项工作。完成新密市规划水资源论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配置方案)编制工作,为争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期指标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进西水东引工程项目的筹备与协调等项工作。
5.突出对取用水大户的监管服务。公布重点监控取用水户名录,依照《河南省取水许可和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对裕中电厂等50家重点监控取用水户的取水用水情况、计量与监控设施建设、内部节水、计划用水、对标达标、用水效率变化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引导重点监控取用水户加强完善用水、节水、废污水处理回用、水源转换等措施,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分享减税降费红利。加大对乡镇安全水工程、城区自来水管理力度,规范取水和供水秩序。
6.推进依法治水。实行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联动,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落实挂牌督办等制度,强化对企业排污口设置、退排水方式和污水达标排放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探索市水利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环境、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的水事违法行为。
7.强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根据2018年度考核结果,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先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进行表彰。认真总结提升,持续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针对2018年省审计厅环境审计反馈问题、郑州市考核通报指出的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细化取水许可管理,提升水资源应用水平
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论证、批复、验收及许可公示制度,做到严控程序、严审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取水许可审批,探索取水许可容缺办理机制。全面开展取水许可工程或设施验收工作,对未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决定取水的,不予通过取水验收。全面排查已审批的取水许可项目,对取水设施建设、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档案材料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推进取水许可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强化用水计划下达工作,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订用水计划,确保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对月用水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管理率要达到100%;推进用水户“一户一档”规范化管理,促进我市计划节约用水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实行取用水、节水统计制度,督促取用水户建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保障数据准确真实有效。督促取用水户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挖掘节水潜力。依法完成东方红灌区农业取水、郑煤集团在密煤矿排水、自来水公司取水供水等取水许可督办任务。
(五)科学核定取用水量,落实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市水利局要加大取用水户计量设施监督检查力度,协同市税务部门精确核准企业取排水数据。对未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按日最大取排水能力核定取排水量,确保水资源税应征尽征。
(六)着力拓展提升,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
大力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和新器具,加强雨水、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和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扩大再生水应用范围。鼓励我市企业积极研发节水设备,改造和淘汰落后的用水器具和设施。培育创建一批河南省、郑州市级节水载体,到2019年底,全市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9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100%,节水型居民小区
建成率达到80%以上,遴选申报一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通过政策鼓励、标准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引领我市各行业节水达到先进水平,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未完成节水载体创建的有关部门、单位,2019年底前必须完成创建任务。加强对已达标创建的节水载体进行监管和跟踪考核,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用水效率。完善节水载体创建奖补政策,对节水效率高、示范效果好的单位(企业)纳入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奖补。将节水创建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创共建。
(七)普及水情水法规,引领全社会科学节水
组织开展节水大讲堂、水资源综合管理专项培训。设计制作节水宣传图版、节水标识牌、水资源政策法规汇编等,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影响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微信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市情水情,普及水法律法规和节约水资源知识,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水生态与水安全意识,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水资源、人人爱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强化水资源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市财政部门要对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财力安排上要保障到位。市发展改革、住建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资源管理工作,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备案、审批中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关。市水利部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履行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水资源在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进程中的支撑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