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5-00066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农村公路,乡村通畅工程
  • 2015-04-11
  • 2015-04-24
  • 意见
  • 新密政〔2015〕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郑政〔2014〕43号)要求,结合新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经2015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方便农民群众生活、促进农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全力推进建设,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农村公路发展与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与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快城市、新市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各项工作,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服务水平。

二、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4—2016年,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市集中建设农村公路18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乡村通畅路网“次、差”等级路,全市乡村通畅路网路况全部达到中等路以上水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属设施,实现乡级政府驻地至所辖行政村至少有一条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连通,基本消除现有县乡道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逐步打通县际、乡际断头路,农村公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省、郑州市补助及新密奖补标准

根据省政府豫政〔2014〕51号和郑政〔2014〕43号文件规定,对列入乡村通畅“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省、郑州市两级合计补助数额为:县乡道二级公路每公里由50万元提高到97.5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由40万元提高到75万元,乡道四级公路每公里由25万元提高到52.5万元,村道公路每公里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同时新密市政府对县乡道二级、三级及乡道四级、村道四级公路每公里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

四、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市发展改革委、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等单位要着眼大局、立足长远,研究制订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对全市农村公路发展的统筹指导。发展规划要与城乡发展、土地利用、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与干线公路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规划相衔接,避免大拆大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等现象,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方便农业生产、推动脱贫致富、优化农村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全市农村公路乡村通畅路网建设项目申报并经上级批准后,由市交运局及其下属的地方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乡道和村道公路建设项目由乡级政府负责建设。

(二)提高标准能力。市交运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路的功能需要,合理确定技术等级,统一建设标准。县通乡公路一般采用二级和二级以上技术等级,乡际公路一般采用三级和三级以上技术等级,乡通行政村间连通公路一般采用四级和四级以上技术等级,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指导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安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安保设施,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加快完善安保设施,提高农村公路防疫抗灾能力。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县乡两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引导企业、个人等开展社会捐助,支持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和以工代赈等运作方式筹措农村公路发展资金,积极利用地方债券资金建设农村公路。

结合近年来人工、材料价格增长因素,根据县道公路管养里程,从2015年起,市财政按照每年每公里5.24万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县道公路日常养护经费。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公路投融资长效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投入。

(四)推动协调发展。积极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按照“建养并重”的原则,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在市地方公路管理所的指导下,完善和规范乡村公路养护站的运行,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创新管理、养护方式,保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

(五)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规划先导、群众参与、专家评议、部门协商”的原则,健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评审论证和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管理,由市交运部门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市交运、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乡级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保证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原材料供应单位责任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目标考核。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情况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的年度考核范围。市交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资金倾斜。

(二)落实主体责任。市交运局负责制定、监督乡级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发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所属部门落实本地农村公路组织领导、检查监督、业务指导职责。市交运局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量投入,全力推进本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各项工作。

(三)强化指导服务。市交运局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公路计划编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计划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财政资金,指导监督市、乡两级财政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市交运局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发展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分类指导和示范引导工作,加强科技推广和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培训培养基层人才,提高工作水平。

 

附件:1.新密市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情况

          2.农村公路“乡村通畅”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一览表

          3.县道公路日常养护费用明细

 

                        2015年4月11日

 

附件1

 

新密市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情况

 

一、上级下达我市总任务数180.6公里

二、按行政等级划分:

(一)县乡道改建项目151.1公里

(二)村道改建项目29.5公里

三、按实施年度划分

(一)2014年

共51.6公里,其中县乡道39.1公里,村道12.5公里。

(二)2015年

共65公里,其中县乡道60公里,村道5公里。

(三)2016年

共64公里,其中县乡道52公里,村道12公里。

 

附件2

农村公路“乡村通畅”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一览表

建设等级

技术标准

原补助标准

(省补助)(万元)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补助标准(万元)

路基宽度(米)

路面宽度(米)

合计

省级

郑州市级

新密市

县乡道二级

8.5

7.5

50

97.5

65

32.5

3

县乡道三级

7.5

6.5

40

75

50

25

2

乡道四级

6.5

5.0

25

52.5

35

17.5

1

村道四级

5.5

4.5

15

30

20

10

0.5

 

附件3

县道公路日常养护费用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每公里费用

(元)

总里程

(公里)

所需费用

(元)

备注

1

养护工工资

19272.00

118.00

2274096.00

每公里配备1名养护工,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社保金366元

2

机械使用费

3200.00

118.00

377600.00

机械燃料费、维修费

3

材料费

12600.00

118.00

1486800.00

每公里按1.5%损坏面积,每平方米70元,含路面修补、灌缝、路缘石、树木刷白,附属设施增补维修

4

标志标线

5400.00

118.00

637200.00

每年喷画一次标线,每平方米36元

5

养护管理人员

11928.00

118.00

1407504.00

每15公里配备1名养护管理人员、2名机械操作人员
  每人每月3500元工资,社保金、公积金1470元

6

合计

52400.00

118.00

6183200.00


 

注明:

    一、县道公路养护日常养护作业内容及费用测算依据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

    二、养护工工资、养护管理人员费用测算依据为《新密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1月1日)、《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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