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4936/2015-00023
  •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 三证一章,实施方案
  • 2015-03-12
  • 2015-03-16
  • 意见
  • 新密行政服务〔2015〕5号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新密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因地制宜、强化服务、突出快捷的总体思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新密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因地制宜、强化服务、突出快捷的总体思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推进政府信息共享”的工作部署,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探索实行“三证一章”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着力打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开放合作、创新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为新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王建华任组长,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李春林任副组长,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审批办主任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春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办公室设在业务科。

三、总体目标

随着“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限期办结,逐步实现电子申报、电子认证、电子流转、电子审批代替人工办理模式,为商事主体提供高效快捷的登记服务。

四、改革内容

在不改变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审批职能,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原来商事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由工商、质监、税务、公安部门分别受理的模式,改为由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联审批、信息互认、资料共享、“三证一章”齐发、一次性办理模式。即:一次咨询(商事注册登记综合窗口人员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准备的所有材料和有关注意事项);一次报送(申请人一次性准备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的所有材料,到商事注册登记综合窗口报送,不再逐个单位申请,各部门审批办主任组成联合审核审批组即时办理);一次发放(商事注册登记综合窗口对申请事项批准后,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印章一次发放,由商事注册登记综合窗口人员将“三证一章”在规定的时限内交与申请主体)。

办结时限初定为五个工作日,经试运行后,实现三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五、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要求,方便申请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提高办理效率。

(二)规范统一。统一制定推行“三证一章”登记制度过程中的有关制度、审批流程、提交材料等规范和简化登记内容,优化审批流程。

(三)分类实施。对暂不适宜实行“三证一章”登记制度的市场主体和登记事项,按原登记程序办理,条件修改完善后全面推广。

(四)统筹推进。将实行“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五单一网”制度改革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六、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规定

采取一门受理、内部流转、信息共享、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发放的方式进行。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前台发证”的步骤组织实施。

(一)综合受理。由“三证一章”登记综合窗口负责登记咨询、名称核准、材料初审和材料流转等工作。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各指定2名受理人员,经集中培训,轮流上岗。受理人员经审核无误后,出据受理通知书。

商事主体申请人到“三证一章”登记综合窗口填写申请表,一次性提交包含有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公安刻制印章所需资料,实现“一门受理”。

(二)内部流转。申请材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由指定专人到综合窗口受理并流转到各审批窗口(上午、下午各不少于两次),及时办理。

(三)并联审批。各审批窗口收到材料后,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同时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计算),有条件的应提前办结送达综合窗口。

(四)统一领证。办理完结后,由受理人员将“三证一章”交综合窗口,综合窗口负责签收。窗口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电子信箱、微信等方式告知商事主体申请人领取“三证一章”。 经办人执身份证、回执单前往申请窗口领取(如委托办理,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回执单)。

(五)各自归档。受理材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各部门保存。

七、适用对象

此次制度改革适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非法人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后逐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商事主体)。

八、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15年3月15日前)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条件,梳理制约“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的问题。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

(二)业务学习培训阶段(2015年3月16日前)

组织商事注册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办理流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牵头单位:工商窗口

配合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

(三)内部试运行阶段(2015年3月19日)

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在内部组织试运行,模拟申请主体办理流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在“三证一章”登记制度运行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1日前)

试运行结束后,正式运行商事主体“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成立“三证一章综合服务窗口”正式对外办公。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

九、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利用各种手段和媒体做好“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共同协助配合。

(二)办公场所。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设立“三证一章”综合服务窗口。

 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三)办公家具及配套设备。配套用于保障“三证一章”综合服务窗口的办公设施,主要是网络连接、办公家具、等硬件设施,印制宣传册、申请材料档案、“三证一章”夹等。

 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商事主体“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具体举措,是优化新密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各窗口要高度重视,把“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当成近阶段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在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任务要求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具体部门及具体职能较多,牵头单位要主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三)制定规章制度,主要围绕申请主体办理商事注册登记的具体事项和具体要求,结合“三证一章”登记制度的办理流程,区分工作岗位和办理事项,建立完善管用、有效、具体的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积极研究创新。“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又一创新,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利用新方式改变传统业务流程和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研究和探索快捷有效的商事主体注册登记模式,真正方便申请主体。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