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00/2012-00001
  •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2012-07-02
  • 2015-07-02
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新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

一、新密市概况 2
二、土地利用现状 3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规划原则 10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 12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2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
四、主要任务 14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6
一、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6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8
第五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7
一、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和产业聚集区用地 27
二、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 28
三、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32
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34
第六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7
一、严格保护耕地 37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38
第七章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40
一、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40
二、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40
第八章 加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41
一、土地用途分区 41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5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48
一、以保护为前提开发建设 48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8
三、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50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52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52
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53
四、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53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3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54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和河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接工作的总体部署,新密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了对接与调整,形成了《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新密市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996.35平方公里。
    《规划》全面分析了新密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落实了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新密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新密市概况
    新密市位于中原腹地的嵩山东麓,双洎河上游,地处北纬39°19′—34°40′、东经113°09′—113°41′之间。土地总面积996.35平方公里,下辖2个乡、1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尖山风景区。新密是全省26个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县(市)、35个扩权县(市)和23个对外开放重点县(市)之一。
    新密区位优势突出。新密地处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隆起带和“郑州半小时经济圈”内,已纳入大郑州建设规划,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紧临京珠高速公路和郑州国际机场,郑少高速横贯东西,基础设施完备,电力、水资源充足,综合通信能力已跨入全国百强。城市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
    新密市自然条件相对优越。新密市处于嵩山低山丘陵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南三面环山,中部丘壑相间,东部地势较为平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648.6毫米,平均气温14.5℃。境内常年有流水河流30余条,河道长度96.5公里,全市水资源年平均总量2.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2亿立方米,地下水0.97亿立方米。 
    新密市宝藏富蕴,地沃物阜。主要矿藏有煤炭、石灰石、铝钒土、天然油石、磷矿石、硅石、玉石等25种。其中煤炭、铝钒土、石灰石、硅石储量丰富。素有“乌金之乡”美誉的新密市,煤田地质储量50亿吨,其中煤炭工业保有量16.5亿吨,并以低硫和高发热量著称。铝钒土储量6000万吨、工业硅储量10亿吨、石灰石储量50亿吨,都极有工业价值。逐步形成了煤炭、耐材、造纸、建材四大支柱产业,超化镇是闻名国内外的耐火材料专业镇,大隗镇被誉为全国造纸第一镇。新密市丘陵缓起,平原间布。农业产品种丰富,盛产小麦、玉米,特产金银花、大蒜、密香杏等,均为国内同类之珍,闻名遐迩。
    新密市旅游资源丰富。市内有文物保护单位91处,其中全国文物保护单位3处(打虎亭l-2号汉墓、古城寨遗址、新寨遗址),省文物保护单位14处,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7处,新密市(县)文物保护单位67处。主要景观类型包括汉墓群及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寺塔、古城寨遗址等,是以“古”为特色的中原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域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北部,发育有喀斯特地貌的丁沟溶洞和神仙洞,在我国北方地区独树一帜。目前已经形成神仙洞风景区、轩辕黄帝宫风景区、汉墓风景区、超化寺—具茨山风景区、古郐国风景区等5个景区。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1.农用地
    2009年底,新密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6565.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81%。其中:
    耕地:面积为46993.4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17%。其中水浇地10074.6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9.41%,土地总面积的10.11%;旱地36919.8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1.14%,土地总面积的37.05%。
    园地:面积为235.8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4%。主要分布在白寨镇、米村镇、岳村镇、牛店镇、曲梁乡、刘寨镇、袁庄乡等7个乡(镇)。
    林地:面积为11827.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87%。主要分布在尖山风景区、平陌镇、超化镇、苟堂镇、袁庄乡、刘寨镇、白寨镇等11个乡(镇)。
    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面积为7508.3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4%。
    2.建设用地
    2009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5708.0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80%。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3902.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99%。其中城市用地1295.0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42%,土地总面积的1.30%;建制镇用地面积为2546.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0.65%,占土地总面积的2.56%;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7760.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4.30%,占土地总面积的17.49%;采矿用地面积为2300.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62%,占土地总面积的2.31%。
    交通水利用地:包括交通用地(铁路、公路等)、水利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总面积为1657.7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6%。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总面积为147.5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5%,主要分布在来集镇、西大街办事处等乡(镇)。
    3.其他土地
    2009年全市其他用地(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361.7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39%。
    其中水域面积373.3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07%,占土地总面积的0.37%;自然保留地面积6988.3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4.93%,占土地总面积的7.01%。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山地、丘陵多,耕地质量不高
    新密市土地总面积为99635.06公顷,其中山地、丘陵面积分别为21220.00公顷和57075.8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1.30%和57.28%;平原面积为21339.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42%,山地、丘陵地面积两者共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58%。2009年末,新密市耕地面积为46993.43公顷,其中约有80%以上为中低产田。
    2.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但地区差异大
    新密市土地垦殖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平均水平较高,2009年已开发利用92273.34公顷,利用率达92.61%。但在各乡(镇)之间土地利用率差异较大,超化镇、苟堂镇、白寨镇、西大街办事处、大隗镇、城关镇、岳村镇、曲梁乡、刘寨镇、来集镇、青屏街办事处和新华路办事处,其利用率在90%以上,尖山风景管理委员会、袁庄乡、米村镇、牛店镇、平陌镇土地利用率在90%以下。这种土地利用率的差异与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有关。中部箕型盆地,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人口较多,水肥条件较好,因此土地利用率较高,为全市主要粮、棉、油生产区,而地处山区的乡则多为山岗裸岩地,土壤瘠薄,土地难以利用。
    3.区域土地利用存在差异
    新密市境内自然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地形地貌其水、土等自然要素的分布和组合差异悬殊。受其影响,新密市土地利用具有明显的空间地域分异特征。农用地中质量好的耕地、高产园地等主要集中在平原区,大部分中低产田、低产园地及林地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地带,并且由于地形地貌的影响形成了十分独特的环带分布特征。其中平原中部是水浇地、菜地,向边缘逐渐过渡到旱地、果园以及果粮间作地;山前暖区多形成果树带,山麓附近则形成一条宽窄不一且呈间断分布的林带;山区则以林地和中、低产田为主,且耕地零星分布于沟谷、河谷阶地。
    4.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大,整治潜力较大
    2009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7760.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4.3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7.69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
    5.其他用地面积较大,但开发困难
    2009年新密市其他土地面积为7361.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9%,但难于开发利用的裸地约占其他用地面积的17.97%,宜于开发利用的主要是荒草地、沙地、滩涂、苇地和一部分裸地,由于这些其他用地兼有保持区域生态平衡的功能,现有经济及环境条件下,开发难度较大。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地矛盾加剧
    根据新密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情况,现有耕地中中产田14206.70公顷,低产田23333.70公顷,两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0%以上,且经营比较粗放。在规划期间,将是新密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将有大量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期内实施,必将占用部分耕地,在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人地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偏低
    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偏大,布局分散,人均用地严重超标;三是工矿企业用地较为混乱,缺乏长远和整体规划,部分工矿占地面积过大,有效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虽然通过内涵挖潜、盘活存量等措施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由于扩大增量往往投资成本小、收益既快又高,而盘活存量用地往往触及矛盾多、所需投资较大、效益不太明显,这使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艰难、缓慢的过程。
    3. 存在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
    全市黄土面积大,山高坡陡,林木覆盖率低,综合治理跟不上,坡度在25°以上,海拔在400米以上的山地、丘陵,大部分黄土被冲刷,导致土层瘠薄,肥力降低,甚至留下基岩风化物和裸露岩石,全市每年水土流失量达146.85万吨。由于煤矿、耐材、造纸、建材工业较多,工业“三废”排放量大,窑炉、锅炉的烟尘、煤炭储运的扬尘、工业废水等已对土壤的酸碱性造成了影响,使农作物减产甚至完全不能生产,市域内的统配煤矿的煤矸石也侵占了大量的农田。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新密市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土地利用供需矛盾与其他各种问题的凸现期,同时也是改进土地管理、推动土地利用转型的战略机遇期。
    (一)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为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规划期间,新密市要充分利用自身区位、市场、资源、劳动力、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接东南沿海地区产业向本县的转移,依靠项目带动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三化”协调发展要求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举
    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要求走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这就要求新密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实现保红线与保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结合点,是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规划期间新密市将建设69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水平,逐步形成协调共进的新型城乡体系。
    (四)土地利用的资源环境约束日以强化
    随着大规模、高强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耕地保护形势将更加严峻,环境容量约束和节能减排压力将逐步增加,这就要求新密市必须实现有限资源在不同部门和行业间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水平。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耕地保护的力度,从长远需要和土地利用全局出发,对现有耕地实行整体保护,将质量好的土地优先用于农业特别是粮、菜、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食品、盐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从实现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和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在保护耕地和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用地需求,处理好城市与农村、农业与非农业以及各业内部的用地关系,做到地尽其用。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沙澧河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新密市作为郑州都市圈的重要卫星城市,充分接收和吸纳经济圈的产业辐射,加强产业配套协作。以服装、新型能源、电力、旅游开发、建材等产业为主导,以煤炭、耐材、造纸、化工、机械、医药、轻工业为主体,以发展能源科技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二)总体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打造工业强市、建设中等城市、争进全国百强、全面建设小康”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打造生态新密、诚信新密、平安新密、和谐新密,努力建设“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综合实力强、人居环境优、生活质量高”的新型工业化中等城市,成为郑州都市圈的重要卫星城。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宏观经济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5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1564元。
    (二)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规划期间,逐步形成产业结构比较合理的经济结构体系,至2020年调整到2.3:52.5:45.2,城镇化率达到58.42%左右。
    (三)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9.49万以内,市区人口32万。
    (四)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处理率达到100%,环境状况优美。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结合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确定规划期内全市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分解耕地保护指标,强化耕地保护,从紧控制耕地占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郑州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合理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规划期间,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规模。
    合理安排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合理保障一般乡(镇)用地。
    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新密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落实土地整治目标,确保占补平衡。
    优先复垦废弃土地,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行耕地占补平衡。
    四、主要任务
    1.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统筹安排农用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力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2.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3.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为手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用地政策,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4.以优化结构布局为途径,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强化土地利用调控,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5.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根据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充分实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一、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适当增加耕地面积
    合理确定园地面积
    适当调整林地面积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间,新密市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合理安排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增量指标,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新密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三)适度开发其他用地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化农用地布局
    1. 优化耕地布局
    规划期间,落实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任务,重点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以优质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促进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以曲梁乡、苟堂镇、刘寨镇、岳村镇、大隗镇和牛店镇等乡镇为主的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
    2.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1) 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规划期间,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空间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在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重点将产业集聚区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把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
    (2)调整前后的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依据新密市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全市农用地以6-8等地为主。调出的基本农田以6-8等地为主,多为城区附近、乡镇周围质量较好的基本农田,还有部分质量较低的5等地;调入的基本农田为7等地和8等地。基本农田调整后5等地比重降低,6-8等地比重提高,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略高于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 园地布局
    规划期间,通过调整和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
    4. 林地布局
    规划期间,以绿色通道建设为框架,以围城生态防护林工程和村镇周围绿化为重点,以新密市南部山区和中部丘陵区林木基地为龙头,合理布局林地。
    5. 其他农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全市的各类养殖业。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1.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着力促进新密市“一横三纵、二中心、六组团”城镇空间结构的形成,重点发展中心城区,提升重点镇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构建以南北向的未来大道、开阳路、密州大道三条城镇发展轴和产业发展带,引导人口与产业向城关镇和米村镇、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集聚,为各个产业的发展寻找最优区位。
    “一横三纵”:即以东西向的东西大街为城市发展主轴,以南北向的未来大道、开阳路、密州大道为发展次轴,通过主次轴及各个区间的干道的支撑,即可进行交通组织又将城市各功能区紧密联系,带动各组团的协调发展。
    “二中心”:指规划形成两个市级公共设施中心。一是在中心城区,结合现有的商业设施,通过用地置换扩大商业区规模,发挥聚集效应,形成全市商业、金融、信息中心。二是通过核心部门的西迁,带动城区西部开发,在东西大街以北,政通路两侧形成全市行政中心,在行政中心以南,安排大型文化娱乐、体育设施,使之共同形成全市行政、文化娱乐与体育中心。
    “六组团”:以地形地貌进行自然分隔,发展六个综合生活区,功能各有侧重。即中心城区组团,位于青屏山以南,新密铁路以北,惠沟与周垌沟之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形成全市的商业、金融、信息中心;老城组团位于现状老城,以发展传统特色商业和餐饮业、旅游业为主;城西组团位于开阳山以南,新密铁路以北,周垌沟与马鞍河之间,以行政办公及文化、娱乐、体育、商业为主,形成全市的行政文体中心;城东组团位于楚河以东,香山路以西,以矿务局工业区、新华路工业区及配套的居住区为主;西部工业区组团位于马鞍河以西,荥密公路以东,规划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地区,并做为郑州开发区新材料园区,除北部保留部分居住用地和教育科教用地外,主要为工业用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用地;城北组团位于青屏山以北,郑少高速公路以南,规划为城北综合生活区,以居住和休闲娱乐为主,并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
    根据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优先满足城西组团、西部工业组团以及中心城区组团用地需求,其他组团作为城市扩展区。
    按照新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各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以新密城区为中心,以超化、大隗、白寨、曲梁和刘寨五个中心城镇为骨干,沿北、南两条城镇发展轴适当集中发展。
    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优势突出、产业集聚的思路,立足资源环境条件以及现有的工业基础,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市场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等,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基本保障煤炭、服装、耐材、电力、旅游开发、建材等主体产业的用地需求,加快机械、医药和新型能源发展,实现产业间的融合和土地的集约利用。
    2. 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规划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建制镇镇区、乡集镇区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实现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县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节点。
    3. 统筹安排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期间,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用地结构配置,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促进新密市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一是重点保障机场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曲梁至郑州快速通道,改扩建省道S323,S316,S232等干线公路。二是完善乡道、村道建设。按照先整体后局部、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针,重点进行原有道路的扩建改造,优先发展资源路、经济路、脱贫路、旅游路,不断加强乡镇之间的道路联系。
    4.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完善现状防洪堤的建设,重点保障东方红干渠、李湾水库城市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和南北干渠建设、五星水库防洪建设和双洎河治理工程建设。基本解决城市水源和城乡地下水超采问题,促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全市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良性运行体系。
    5. 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接待条件,增强接待能力。重点发展旅游设施用地,重视可持续发展和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形成“两轴六区,一城两色五景”的旅游规划布局。
    旅游规划总体布局:
    坚持“华夏文化、汉代风韵、溶洞风光、休闲胜地”的发展理念,强力打造人文和自然景观双重资源。
    (1)以黄帝古都古城寨为中心,在保护黄帝文化遗址遗迹的同时,建设轩辕黄帝文化旅游风景区。
    (2)建设西北部神仙洞风景区、南部超化寺—具茨山风景区、香山旅游区,近期重点发展尖山休闲度假旅游区,开发假日自助游、休闲游、探险游,打造成郑州市的后花园。
    (3)以古县衙、城隍庙为龙头,恢复古色、古香、古建筑,开展传统特色老城区旅游线路。
    重视可持续发展和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形成“两轴六区,一城两色五景”的旅游规划布局。
    (1)两轴指郑少高速和郑尧高速公路旅游辐射轴,是新密市旅游的串联轴。
    (2)六区包括“一城五景”,分别指密县县衙传统风貌区、神仙洞风景区、轩辕黄帝宫风景区、汉墓历史古迹区、具茨山风景区、古城寨遗址风景区。
    (3)两色分别指:“古色”包括古城、汉墓群及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寺塔、古城寨遗址等历史古迹游;“绿色”包括尖山风景区、香山旅游区和生态农业游。
 

第五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中心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并举,落实各项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和产业聚集区用地
    (一)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新密市中心城区重点向西发展,兼顾向北往南发展。
    2.合理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规划期内以现状中心城区规模为基础,同时划进了城关镇的镇区范围,以新增用地指标为控制,划定新密市中心城区规模边界,确定为允许建设区,其规模边界东至城区建成区东边界限,南至嵩山大道南侧500米,西至荥密公路,西北至屏阳路,东北沿密州大道至郑少高速公路入口处,确定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201.00公顷。
    (二)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
    (一)新密市城镇体系规划等级序列
    1.一级城镇(市域中心城市)一个,即新密市城区。
    2.二级城镇(中心城镇)五个,即超化、大隗、白寨、曲梁和刘寨。
    3.三级城镇六个,即一般镇,为平陌、岳村、米村、来集、牛店和苟堂。
    (二)市域城镇发展用地规划
    1.超化
    主要职能:以耐材生产为主体,以裴李岗遗迹及超化寺、塔、寨为主题的旅游生态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2.96万人,规划期末3.63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414.27公顷,规划期末466.83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52.56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15.27公顷。人均城镇用地:2009年139.96平方米,规划期末128.60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东、向南发展。
    2.大隗
    主要职能:以造纸及加工工业为先导,科、工、贸协调发展的新密市二级区域中心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1.08万人,规划期末1.87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148.01公顷,规划期末210.77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62.76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0.50公顷。人均城镇用地:2009年137.05平方米,规划期末112.71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东、向西发展。
    3.白寨
    主要职能:以建材加工业、食品加工业、高加工度轻型制造业及郑州市近郊休闲度假服务业为主的贸工度假型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75万人,规划期末1.16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95.32公顷,规划期末127.78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2.46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37.49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27.09平方米,规划期末110.16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往北发展。
    4.曲梁
    主要职能:以能源工业、服装加工和旅游产业为主,新密市域东部的中心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72万人,规划期末1.56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61.85公顷,规划期末129.86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68.01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56.95公顷。人均城镇用地2009年85.90平方米,规划期末83.24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往南发展。
    5. 刘寨
    主要职能:郑州矿务局铁路编组枢纽,风景文化旅游的生态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1.22万人,规划期末2.13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158.28公顷,规划期末230.55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72.27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63.8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9.74平方米,规划期末108.24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南发展。
    6. 平陌
    主要职能:以特种耐材、建材为主,生态旅游为补充的综合型工贸城镇,新密市西南物资集散地。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76万人,规划期末1.25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69.98公顷,规划期末109.73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9.75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5.48公顷。人均城镇用地92.08平方米,规划期末87.78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近期向西发展,远期向南发展。
    7. 岳村
    主要职能:以采矿、耐材、农产品深加工和建材加工业为主的贸工型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48万人,规划期末0.62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50.89公顷,规划期末58.71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8.32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0.24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06.02平方米,规划期末94.7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北,适度向东发展。
    8. 米村
    主要职能:以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工业为主城市近郊工贸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91万人,规划期末1.35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112.28公顷,规划期末134.89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22.61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35.59顷。人均城镇用地123.38平方米,规划期末99.92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东,向北发展。
    9. 牛店
    主要职能:以煤矿产业为主的工业城镇,新密市西部的中心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65万人,规划期末1.06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57.82公顷,规划期末90.43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2.61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7.25公顷。人均城镇用地88.95平方米,规划期末85.31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东,向南发展。
    10. 苟堂
    主要职能:以能源、耐材等加工制造业、旅游服务业和农林产品加工贸易为主的工贸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80万人,规划期末1.18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89.89公顷,规划期末122.83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32.94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33.45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12.36平方米,规划期末104.09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南,适度向北发展。
    11. 来集
    主要职能:以能源、耐材等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工贸城镇。
    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81万人,规划期末1.02万人。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66.72公顷,规划期末82.10公顷。规划期内镇区规模净增15.38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8.96公顷。人均城镇用地82.37平方米,规划期末80.49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北发展。
    12. 袁庄
    主要职能:以建材加工业为主的工贸城镇。
     集镇区人口规模:2009年0.86万人,规划期末1.15万人。集镇区用地规模:2009年123.8公顷,规划期末139.32公顷。规划期内集镇区规模净增15.52公顷,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4.89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43.95平方米,规划期末121.15平方米。
    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方向:向南,适度向东向西发展。
    三、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搞好新农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空间布局调整和农村产业特色,依据新农村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与城镇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新农村建设。搞好中心村建设,支持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搞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
    (一)保障新农村社区起步区用地
    新密市煤矿等资源储备、矿业产值连续多年处于郑州市前2位,是郑州市重要的矿业大县(市),同时也是典型的采煤沉陷区。随着以村容村貌整治,深入实施“整村推进、综合达标”的新型社区工程的推进,新密市农村居民点整治迁并工作也在不断加强。根据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当地的意见,重点保障采煤沉陷区范围内的村庄集体搬迁以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新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区规划为一般耕地,通过乡村农村居民点内部自求平衡解决。
    (二)规范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
    现有农村居民点过大、集约化水平较低,根据未来发展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该部分用地在合理规划的调控下,有所减少。今后农村居民点建设要以搞好村镇规划为前提,以内部挖潜为主,集中集聚,合理布局,大力改造旧村镇,治理“空心村”,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要切实做好拆村并点工作。

    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在各部门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之后,对规划期内可能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提出了控制规模,具体用地要经过论证并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一)保障能源建设用地
    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
    新密市能源产业主要是电力和煤炭。规划期内新密市新增电力建设用地主要来自热电项目,新增矿产建设项目主要来自煤矿建设。2009-2020年能源建设用地大约需要50.00公顷,已在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上给予落实。
    规划期内需要重点保障的能源建设项目有:尖山49.5MW风电项目,占地规模2.87公顷;丰祥煤矿项目,占地规模13.33公顷;李沟煤矿,占地规模8.00公顷;李岗煤矿项目,占地规模13.33公顷;新密市利用天燃气工程项目,占地规模1.33公顷;河南金拓洁净能源有限公司年入选300万吨原煤新建项目,占地规模10.00公顷;郑州金信精煤有限公司年入选240万吨原煤项目,占地总规模8.00公顷。
    (二)保障交通建设用地
    规划形成以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主线,二级公路为支线,三、四级公路为辅线,辐射集镇、乡村的市域公路网络。
    2010-2020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大约需要80.00公顷,主要有:省道S232升级改造;省道S323升级改造;省道S316升级改造,;省道S321升级改造;运煤通道建设;修建机场高速公路;曲梁至郑州快速通道建设;北环线建设。
    (三)完善水利设施建设用地
    为增加有效、节水灌溉面积,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防止水土流失,有利于提高水产品产量的方针,对水利设施用地进行布局。
    规划期间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有57项,新增用地13.95公顷。水利设施重点工程主要有4项,分别为东方红干渠、李湾水库城市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和南北干渠建设、五星水库防洪建设和双洎河治理工程,总规模为1146.03公顷,共需新增建设用地12.70公顷。
    李湾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31.50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李湾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双洎河入库口以上的水域及两侧200米的陆域和一级保护区外,李湾水库沿岸1000米的陆域。
    (四)保障旅游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预计新增旅游设施用地43.35公顷,具体项目见表5-2。
    1.古密县衙传统风貌区:位于新密市老城组团内,展现明清古建筑群风貌,包括大仙楼、后花园、左文、右武房设、东莲池、钟鼓楼、城隍庙、法海寺塔等景点,占地203.30公顷,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2.30公顷。
    2.神仙洞风景区:位于市域西北伏羲山中,是省级“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喀斯特自然地貌风光为特色,以神仙洞为中心,包括兰崖山、落鹤洞、天门池、香峪寺、石经峪、鬼谷、战国长城、古寨堡等景点,建设成为郑州市的“后花园”,具有文化气息的周末休闲度假会客之首选地,规划占地31.00平方公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0.24公顷。
    3.轩辕黄帝宫风景区:位于市区东南刘寨镇境内,郑州市十景之一。规划以黄帝宫为中心,武定湖、三寨山为怀抱,包括力牧台、仓王庄、养马庄等历史古迹,打造成山水相间、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占地150.00公顷,规划新增建设用地20.81公顷。
    4.汉墓风景区:位于市域西部牛店境内,主要有打虎亭画像石基、壁画墓和后士郭壁画墓,以历史积淀驰名海内外。其中打虎亭汉墓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5.超化寺—具茨山风景区:位于市域南部,以名山、名寺、洧水和故城相结合为特色,涵盖具茨山、超化寺、密国古城等历史景点。
    6.古城寨遗址风景区:位于市域东部曲梁境内,史列“密县八景”之一。以体现历史古迹游览和生态休闲旅游为主,景区内包括郐国故城、曲梁古城、郑庄公墓等古迹,也是溱水与洧水两大水系交汇之处。
 

第六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是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基础,需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基本农田建设,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实施,把发展粮食生产与耕地生产能力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
    一、严格保护耕地
    1.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
    2.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积极调控建设项目选址与规模,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剥离并留存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作层;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坏耕地数量。
    3.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可复垦的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优先整理为耕地。
    根据新密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后备资源条件,确定规划期内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3417.22公顷。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增加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有计划地将土地出让金投入到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田防护林、农田道路的建设,保证基本农田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同时建立比较稳定的资金渠道,逐步建立富有活力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土保持投入体系。
    加大土地复垦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的土壤耕作模式,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普及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膜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流转制度。使耕地在不改变用途、不破坏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其使用权可依法流转。通过完善流转制度,确保耕地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在流转中得以落实,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随之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并及时补划基本农田,补划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已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以及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速生丰产林等建设的要逐步恢复其基本农田功能。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
    为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落实郑州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时应遵循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
   

 

第七章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总体目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多渠道引进资金投入土地综合整治,使土地整理全面、有序开展,土地复垦率有较大提高,适宜未利用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具体目标:上级下达新密市规划期间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指标主要为工矿废弃复垦和农村居民点整治。结合新密市土地利用状况,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的具体目标是: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共补充耕地面积3417.22公顷。
    一、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文件要求,规划期间,将《新密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建新区规模纳入城镇工矿增量指标,拆旧区纳入拆旧复垦规模。规划期间,新密市工矿废弃地复垦总规模348.93公顷,复垦增加耕地面积327.34公顷。
    二、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规划期间,新密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的主要方式是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原有农村居民点的整治。
 

第八章 加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市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六个土地利用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保护区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是满足全市人民物质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农副产品的基本。除一般农地区、城镇、村镇、独立工矿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用地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内的耕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非占不可的,要收开垦费,并开发相应数量的耕地纳入本区,达到占补平衡,保证其面积的稳定性。
    2.管制规则
    (1)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2)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也可转为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和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改变用途。如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按相应程序依法进行报批。
    (4)严禁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等建设。
 (5)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和倾倒污染有害物质。
    (6)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弃耕撂荒,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一般农地区
    1.用地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为发展果树和其它多年生作物需要的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他农用地而划分的用地区。
    2.管制规则
    (1)一般农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和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鼓励一般农地区内的其它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一般耕地区内一些零星园地、小片未利用地,允许调整为一般耕地;园地内的一些零星耕地、小片未利用地,允许调整为园地。
    (3)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业用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林业用地区
    1.用地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生产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划分的用地区域。该区主要分布在市域的西部、南边。由于新密市地处丘陵,地表坡度较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木覆盖率,应加强植树造林和对林地进行改造。
    2.管制规则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
    (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自然条件较好的林地调整为园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鼓励林业用地区内的小片未利用地,废弃、闲置建设用地调整为林地。
    (3)严格控制林业用地区零散耕地改变用途,但为改善生态环境,确需退耕还林的除外。
    (4)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用地。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用地范围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但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独立建设用地区
    1.用地范围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及其他用地区
    1.用地范围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属于禁止建设区,是指为保护自然、人文景观等而划定的土地区域。因该区与林业用地区、园地区等其它用地区重叠,故该区域为复区。该区为禁止建设区,如重点河流水域包括双洎河和溱河等主干河流及李湾、五星等中型水库。严格保护李湾水库、五星水库两处水源保护地,保护其它水体、植被、大气等。李湾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占地131.50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李湾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双洎河入库口以上的水域及两侧200米的陆域和一级保护区外,李湾水库沿岸1000米的陆域。自然保护区包括伏羲山森林公园、神仙洞森林公园、黄帝文化旅游风景区和尖山休闲度假旅游区。新密市城区内文物古迹有打虎亭汉墓、后士郭墓、唐宋瓷窑遗址、城隍庙、老县衙、法海寺等,规划进行严格保护。并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划定为建设控制区,避免对文物古迹造成损坏和视线等的干扰。
    2.管制规则
    (1)准许规则:本区主要用于旅游观光、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及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
    (2)鼓励规则:鼓励合理开发本区的荒废地植树造林,鼓励保护本区的水体、景观。
    (3)限制规则:限制在本区域内进行有损旅游、观光的非农业建设,限制垦殖。
    (4)禁止规则:禁止破坏或缩减本区具有生态意义的水面、林木,禁止在本区内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地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从而在新密市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目标,是改善新密市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分为生态人文景观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
    生态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以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观土地区域,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区域。主要为经各级政府确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包括打虎亭汉墓、后士郭墓、唐宋瓷窑遗址、城隍庙、老县衙、法海寺等。
    水源地保护区,是指对重要的水体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主要为李湾水库城市地表水源地保护区,位于新密市牛店镇。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
    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
    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它非农建设活动;
    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持湿地面积的稳定性。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切实改变“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一、以保护为前提开发建设
    (一)禁止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建设
    开发建设活动坚持以保护为前提,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发建设项目,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和文化遗迹地的土地,禁止在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和其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建设。现状工程无法避开保护区时,必须依法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二)限制在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开发建设
    限制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限制在风景名胜缓冲区、文化遗迹缓冲区、森林公园缓冲区进行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功能造成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对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
    (三)在土地生态敏感区实行保护性开发
    限制在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区等生态敏感区进行开发建设,禁止滥采滥伐、坡垦,在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新密市区域自然地貌、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把新密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分为西部、北部和南部边界山地生态保持改善型土地利用模式,中部丘陵水土保持型农林生态土地利用模式,东部平原城镇及产业生态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具体范围如下:
    (一)西部、北部和南部边界山地生态保持改善型土地利用模式
    包括尖山风景区、袁庄乡、白寨镇、平陌镇、苟堂镇5个乡镇。土地总面积为34671.0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80%。
    加强生态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实施陡坡田退耕。兴建防护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对该区加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区域内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实施特殊保护和严禁破坏。确保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受旅游等人为经济活动的影响在生态阈值内,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良好区内的物质、能量系统的平衡。
    (二)中部丘陵水土保持型农林生态土地利用模式
    包括牛店镇、米村镇、超化镇、岳村镇4个镇。土地总面积为28041.3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14%。
    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是在农用地区域内,对主要的高产农业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同时加强农地整理,实现田、水、路、林配套,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
    这种土地利用模式是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前提,以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构建农林和谐发展的可持续性土地利用模式。
    (三)东南部平原城市及产业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
    以新密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包括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来集镇、城关镇、大隗镇、刘寨镇和曲梁乡8个乡(镇、办事处)。土地总面积36922.6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7.06%。
    该区交通便利,城市和工业建设基础好,城市化程度和土地利用效益较高,城镇村及独立工矿用地所占比例高,其他用地所占比例低,但城市还存在着部分单位多占地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在中心城区根据风向、地质、水等,对工业结构、布局进行改造,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在城镇区加强建设用地管制,提升土地使用成本,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培育完善的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的需要和土地资源实际,构建以“两区”(山区和平原区)、“两点(城市和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生态体系。
    “两区”包含山区和平原区。
    山区,根据地形地势、小气候特点和立地条件的不同,将全市山区划分为以下三大区域。一是北部山区,范围包括尖山、米村、袁庄、牛店、岳村,本区山高坡陡,土壤贫瘠干燥,造林难度大,是多年造林剩下的硬骨头。二是南部山区,范围包括平陌、苟堂、超化等,本区水热条件相对较好,气候湿润,河泉密布,造林容易,林木生长量大,是新密市林业集约经营的“富区”。三是中部丘陵区,包括来集、白寨、城关、大隗、西大街、青屏街、新华路等七个乡(镇、办事处),本区以丘陵为主,土层深厚,近几年来种植了大面积速生用材林,经济林,绿化苗木花卉也在迅速发展。
    平原区,涉及曲梁、刘寨及大隗一部分。本区地势低平,土壤深厚肥沃,是新密市传统农业种植区,农作物种植面积比重大,林地面积较小,有林地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不利于机械化种植和收割的深沟和河滩地。由于立地条件较好,林地生产力高,适宜发展林业产业。
    “两点”为城市绿化美化和村镇绿化美化。城市绿化美化包括新城、老城和矿务局三部分,涉及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村镇绿化美化,包含全市14个乡(镇)共303个行政村,应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各村镇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乔灌相结合,村庄周围、街道和庭院绿化相结合。
    “一网络”即生态廊道网络,包括全市所有铁路、公路、河渠等。据统计,新密市廊道总里程为2412公里。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修编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1.依据本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把本规划各项用地指标具体落实到地块,并划定土地利用区。
    2.依据本规划和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主要指标应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等。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今后凡不执行本规划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用地规模,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用地规模。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建立建设用地预审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不符合规划用途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且造成耕种条件难以恢复的,参照建设用地管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1.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足额收交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3.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集体和个人整理、复垦、开发农用地,应给予经济扶持。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
    4.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
    四、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县、乡(镇)政府要根据规划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强化村镇建设规划、中低产田改造规划、高产优质农田开发规划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配套规划,并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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