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21-00090
  • 新密市民政局
  • 工作安排
  • 2021-03-24
  • 2021-03-24
  • 通知
  • 新密民字〔2021〕15号
  • 有效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年新密市民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现将《2021新密市民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24       


2021新密市民政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和新密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全省郑州市民政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强富美”现代化新密总目标,深入领会“新阶段”的新定位、“新理念”的新内涵、“新格局”的新机遇,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奋力推进我市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新密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持续兴起宣传贯彻热潮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领会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科学思想、狠抓落实的有力举措。

)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引领。突出喜迎建党100周年主线,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做好统战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活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夯实党建基层基础。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务骨干及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党性修养。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强化监督执纪,深化以案促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好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有计划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促进干部履职担当。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的理论和实操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

二、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平稳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确保过渡期内政策稳定。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深入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放管服”改革,逐步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三)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四)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五)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促进照料护理服务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六)加强核对机制建设。积极协商数据共享单位,拓宽信息数据获取渠道,提高核对精准度,为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提供保障。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养老服务规划和建设力度以《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为引领,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底,城镇社区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托老床位达到36张。

(二)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护理员消防安全、护理技能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及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督促全市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四)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推广应用养老机构网上备案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结合郑州市民政局开发利用“郑好办”APP亲在线板块,推进高龄津贴线上申报工作,健全高龄津贴线上线下申领机制。

、加强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工作

(一)扎实做好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着力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落实孤儿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孤儿养育标准;贯彻落实《郑州市“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服务;全面落实儿童就学资助和教育帮扶政策,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做好超龄孤儿上学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儿童收养登记规范化,指导各乡镇(办)配合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促进孤弃儿童早日回归家庭。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更新儿童福利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确保系统信息完整、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儿童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护童行动”社工志愿服务,切实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扎实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四)稳步提升慈善促进工作。认真落实《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各项宣传活动,做好第六届“中华慈善日”和2021新密慈善日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指导市慈善总会做好慈善“救急难”工作,开展好金秋阳光助学和助困、助医、助残、助幼大病救助项目。拓宽募捐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全市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五、推进城乡社会治理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抓好省级服务能力建设示范乡镇,推广经验,以点促面,推动全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指导加强村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高质量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之上,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岗前培训。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普遍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做好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村民自治有效途径。

)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跟进督促社会组织完成整改。积极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沟通联系,压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联合惩戒,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做好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区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设立镇标准和河南省设立街道标准的通知》精神,稳慎开展我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开展住宅区及建筑物等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积极做好城区新建、待建道路等命名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做好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工作,开展地名规划工作。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上报工作,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二七、新密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稳步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三)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人脸识别、《今日头条-寻亲等技术进一步推进救助寻亲工作,加大送返流浪乞讨人员回访力度,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稳固帮扶和源头治理工作。加大安置落户力度,着力解决长期滞站问题。开展“夏季送清凉”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积极开展街头救助工作,依法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大力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绿色节地生态葬的积极性严格落实火化政策,巩固和提升火化率。持续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公墓建设管理,严肃查处纠正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殡葬信息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五)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加快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建设,继续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发放,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政策全面落实。

七、持续加强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作用,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持续开展分包服务,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民政部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省民政厅、郑州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合理开展各类服务业务,满足人民群众服务要求。依法有序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二)统筹做好规划编制和民政统计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成果,依据郑州市及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上级民政部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新密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民政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加强民政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管理。

(三)不断深化民政法治化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和统计上报制度。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民政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高频事项场景中的应用。推广线上政务平台拓宽民政业务途径。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广信用承诺制,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

(五)持之以恒抓好民政领域平安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工作,做好邪教防范和反诈骗宣传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确保民政系统大局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公文处理、政务督查、信息公开、人事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国家安全等机关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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