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攻坚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新密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凝神聚力,奋勇争先,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2023年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夯实安全稳定、基层依法治理“两个基础”;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三项水平”;打造法治示范创建、司法所建设、机关建设“三个亮点”,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一、围绕“一条主线”,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
(一)全面准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学习培训,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学习的领学者、传播者、践行者,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响应党的号召、不负党员初心使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二)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干部,注重在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推进清廉建设,坚持“重预防、强监督、严惩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建设清廉机关。(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总支、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二、夯实“两个基础”,持续服务平安新密建设
(一)全力捍卫政治安全。坚持把社区矫正、律师等作为重点领域,果断防范化解风险,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做好教育帮扶,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厉行法治、护航平安”主题活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落实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和跟踪帮教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各司法所)
(四)扎实做好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信访工作专班等机制,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化解纠纷。(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五)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认识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意义及面临的形势,以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为目标,“枫桥式”司法所占比全市第一为追求,以硬件提升、职能扩展、人员配备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财务装备科;各司法所)
(六)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法治创建活动。举办“法治乡村建设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重要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责任部门:普法调研督察科;各司法所)
(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本地,进一步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各司法所)
(八)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对接,落实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置,做好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责任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科、政治部;各司法所)
(九)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把握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需求和律师人才成长规律,聚焦评级评价工作突出问题,以律师职称、事务所评级、年度考核、信用制度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十四五”期间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能,立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活动,扎实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即办服务”“容缺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民生。(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科、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三、提升“三项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新密建设
(一)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及时筹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适时召开办公室会议、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传达工作要求,搞好任务统筹。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办、协调小组与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对接,形成整体谋划、相互配合、统一步调、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抓好“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持续将“一规划两方案”学习融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法治讲座、社会普法宣传。做好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不断优化考核指标,推进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责任部门:普法调研督察科)
(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督导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度部署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按要求进行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突出工作重点,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起草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重点问题事项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拟订《新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逐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及时高效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抽查评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责任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科)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密市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新密政文〔2023〕42号)要求,适时召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会议,明确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审议年度工作要点。乡镇(街道)尽快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要以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有效运行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公布一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学习。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加强对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督导,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总结经验。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责任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科、各司法所)
四、打造“三个亮点”,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进位
(一)打造法治示范创建亮点。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为抓手,大力培育、选树我市在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执法为民等方面的亮点和经验,打造一批在省市有名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责任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科)
(二)打造司法所建设亮点。把提高五星规范化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覆盖率作为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注重职能发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充分拓展司法所在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法制审核等方面的新业务、新职能,推出一批履职规范、能够积极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先进典型。(责任部门:基层工作科、依法行政监督科、各司法所)
(三)打造机关建设亮点。合理分配局机关办公用房,统筹考虑业务用房使用和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科学设置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各业务科室的办公区位置,通盘考虑指挥中心、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建设。重视环境建设、机关文化建设,打造设置科学、规范有序、环境优美、有特色文化氛围的机关办公场所和群众办事场所。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提升文明单位软、硬件建设水平,打造文明单位创建亮点,争创郑州市级文明单位。(责任部门:财务装备科、办公室、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