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58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5日至5月19日,对市环境保护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王冰,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局编制213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04人,自收自支92人);实有48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41人;自收自支321人)。下设新密市环境监察大队、新密市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机构,内设环境监察15个中队及办公室、法制信访科、规划财务科、 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源管理科、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科、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中心7个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环境保护局2014至2015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有出借财政票据、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会计资料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等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出借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份,涉及金额1,021,000.00元。

经查该单位提供2014年度“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存根,出借给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份,涉及金额1,021,000.00元。

(二) 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

经查该单位“其他应收账款”明细账,截至2015年底余额1,388,945.26元。(均发生在2000年之前)其中:人事局100,000.00元,财政局500,000.00元,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30,000.00元,“建设信用设社”8,217.00元,“二信”728.26元,河南农祥实业有限公司200,000.00元,石羊山水泥厂150,000.00元,平陌镇政府200,000.00元,苟堂镇政府200,000.00元。

    (三)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32,800.00元

    经查该单位监察大队2015年,购执法记录仪5个,计款10,000.00元;购联想电脑一台3,800.00元;2014年,购电脑4台,计款19,000.00元,购置以上资产未经政府采购。

(四)会计资料记载不完整不准确3,980.00元

    经抽查该单位监测中心2014年度有关凭证,列支北京名君嘉豪文化交流中心资料费1批计款3,980.00元,无清单。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规票据的出现;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应当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