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65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22日至11月23日,对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郑路明,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89个(参照公务员10人、事业全供44人、自收自支35人),实有人员75人(参照公务员9人、事业全供44人、自收自支22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法制监察科、农机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安全管理科、产业信息科、行政审批科等七个科室;下设农机监理站、农机学校、农机推广站、农机化服务中心、农机工程服务站等五个二级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存在有收取房屋租金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收取房屋租金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410,000.00元

1.经抽查,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属新密市农机工程服务站2015年12月39号记账凭证收取房屋及场地租赁费110,000.00元,作其他收入入账,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经抽查,新密市农机化技术服务中心2014至2015年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收取苏建森场地租赁费300,000.00元,上缴新密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其它资金存款帐户,未上缴财政专户。

(二)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48,671.00元

    经审计,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有关记账凭证列支印刷费、副食品、条幅等无明细清单,共计款48,671.00元,其中:2014年27,371.00元,2015年21,300.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预算外资金要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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