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66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5月12日,对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主任刘银华;辖区内设16个社区居委会;办事处机关编制23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0人,自收自支161人。实有206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56人,自收自支133人;内设党政办公室、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等19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4至2015年度的财政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4至2015年度财政收支状况;预算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872,500.00元

2014年财政预算内拨付国税所、地税所办公经费447,500.00元。2015年财政预算内拨付国税所、地税所办公经费425,000.00元。

2.借用企业资金未归还800,000.00元

 2013年3月,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从郑州惠凯置业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000,000.00元,截止审计之日,仍有800,000.00元未归还。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及时拨付土地补偿资金2,427,510.31元   

(二)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列支非本单位费用847,000.00元

2014至2015年度政府预算内列支派出所办案经费847,000.00元。

2.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936,000.00元

2015年度使用自制收据列支环卫工人早餐费936,000.00元。

    3.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297,500.00元

2015年购置垃圾清运车辆等价值297,500.00元未经政府统一采购。 

4.在其他科目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435,665.00元

2015年度在经费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435,665.00元。

5.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33,400.00元

2015年定额发票列支购环卫工具等计款33,400.00元,没有填写付款单位、开票日期等。

6.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2,170.00元

2015年度在工会支出科目列支客伙招待2,170.00元。

7.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5,700.00元

2014至2015年度购置电脑等计款15,700.00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

8.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4,610.30元

办事处计生办2014年度在“其他应付款--宣传教育费”科目列支办公、燃料等计款44,610.30元。

 9.违规使用现金17,106.00元 

 办事处计生办2014年度违规使用现金列支相关费用17,106.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从严控制预算支出,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标准和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列支范围;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各类票据的支出和使用方面严格把关,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现象;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的相关规定,购置资产需经过政府统一采购;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使用现金;遵守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要如实在账内做出反映。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