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67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7月5日,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属事业单位,校长曲红亮,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郑州市各县(市)财政干部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71人,实有68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学校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教务科、培训科、函授站、财务科、督查科、后勤科、节能办、工会、保卫科、膳食科等12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至2015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有列支相关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合规票据列支相关费用、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列支相关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4,726.00元

经抽查,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年5月9号记账凭证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0.00元,6月7号凭证列支办公费9,276.00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2.不合规票据列支相关费用287,000.00元

经审查,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年9月列支维护费287,000.00元,后附建筑业代开发票一张,施工单位未盖章。

    3.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18,197.00元

经抽查,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2014年2月购置笔记本电脑三台、三星一体机一台,计款18,197.00元,未经政府采购。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应当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