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68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金凤路小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金凤路小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对新密市金凤路小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金凤路小学属事业单位,校长李继红,其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编制7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事业人员60人,2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00余人。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3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金凤路小学2014至2015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有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29,270.00元

经抽查,新密市金凤路小学2014至2015年度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计款29,270.00元。

(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4,053.20元

2015年度列支办公费等计款24,053.20元,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16,800.00元

2014年购置惠普打印机8台,计款16,800.00元,未经政府采购。

    (四)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经查,新密市金凤路小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的竣工决算造价为24,047,602.30元,截止审计之日,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金凤路小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相关规定,加强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应当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遵守固定资产法规的规定。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