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73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统计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统计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8月21日,对新密市统计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统计局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统计工作和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截止2016年底该局人员编制58人(行政12人,事业46人),实有56人(行政12人,事业44人),内设办公室、工业科、农业科、综合及三产科等四个科室,下设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计算中心、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三个二级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统计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运行部分有效,基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但仍存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按规定科目列支招待费、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44,200.00元

经抽查统计局2014年度有关记账凭证,支付办公费等款44,200.00元,未附明细清单。

(二)未按规定科目列支招待费95,840.20元

经抽查2014至2015年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招待费95,840.20元。其中:2014年度62,854.20元,2015年度32,986.00元。

(三)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用4,873.00元

经抽查2014年度有关会计凭证,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无公函列支住宿费4,873.00元。

(四)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3,340.00元

1.经抽查2014年7月30日16号证,支付注意力空调款3,990.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2.经抽查2015年10月30日6号证,支付TP-LINK路由设备9,350.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7,564.42元

经抽查统计局2014年度有关记账凭证,支出票据无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共计款7,564.42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统计局应加强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遵循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三公经费监控力度,强化公务接待的约束行为。

-top:0; layout-grid-mode:char; line-height:37px; "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认真遵循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三公经费监控力度,强化公务接待的约束行为,加强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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