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75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7日至5月17日,对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属最基层的地方政府,辖区内设22个行政村,总人口39100人,耕地面积38828亩;镇机关编制72人(行政31人,事业41人),实有71人(行政30人,事业41人),全部为财政供给;内设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平安建设中心等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运行部分有效,基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但存在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总预算账户提取现金、滞留财政资金、无公务通知进行接待、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654,000.00元。

经查2015年度岳村镇向国税所、地税所拨款375,000.00元,派出所274,000.00元、工商所5,000.00元。

2.总预算账户提取现金110,280.00元

经抽查,2015年该镇总预算结算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资金110,280.00元。

3.滞留财政资金111,903.00元。

(1)经查该镇总预算账2013年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30,000.00元,结转至今。

(2)经查该镇总预算账2014年,暂存款-市林业补助款户以前年度结存林业补贴资金1,562,357.30元,2014年度1月支付1,480,454.30元,结余81,903.00元。

(二)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公务通知进行接待

2014至2015年,该镇接待支出均无公务通知。

2.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98,038.00元。

经查镇政府机关2015年11月3号记账凭证,未经政府采购购置锅炉98,038.00元。

3.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38,700.00元

(1)经查政府机关2015年11月3号记账凭证,支付工程款99,000.00元,税务代开发票收款单位未盖章。

(2)经查镇民政所2015年2月7号记账凭证,救灾支出科目列支棉被120条,计款16,200.00元,无发放明细。

(3)经查镇政府机关2015年2月10号记账凭证,支付办公费15,000.00元,未附清单。

(4)经查镇政府机关2015年10月10号记账凭证,支付办公费8,500.00元,未附清单。

4.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1,280.00元。

经查镇政府2015年6月2号记账凭证,购置投影仪2,600.00元,办公家具3,980.00元,复印机4,700.00元,总计11,280.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财经法规和相关会计制度的学习,严格预算执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预算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正确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