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79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18日至5月16日,对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属基层地方政府,法人代表陈永建。下辖21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截止2015年底,镇政府机关编制66人(行政27人,事业39人),实有66人(行政27人,事业39人)。内设党政办公室、计生办、民政所、农业办、组织办、安全办、工业办、村镇规划办、劳保所、创建办、税源办、三资办等十二个等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度的财政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列支非本单位费用、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方面存在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537,300.00元

2014至2015年,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向新密市国家税务局、新密市地方税务局拨款537,300.00元。

(二)财务方面存在问题 

    1.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296,620.00元  

    经查该镇政府预算内2015年度“经费支出”明细账及有关资料,列支办公费计296,620.00元,后未附明细清单。

    2.列支非本单位费用186,000.00元

    经查,该镇政府预算内2015年度“经费支出”明细账,列支米村镇派出所经费186,000.00元。

    3.未按规定会计科目列支业务招待费6,915.00元

    经抽查,该镇政府预算内2015年度“经费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在办公费科目列支业务招待费6,915.00元。

    4.购置资产未经政府采购56,168.00元

    经查,该镇政府预算内2015年度“经费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购置空调等资产计56,168.00元,未经政府采购。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学习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严禁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应进一步执行有关会计法规,规范会计资料及会计核算行为,杜绝列支非本单位费用;应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