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80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11日,对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是新密市一所寄宿制全日制初中,法人代表张红涛,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底,该单位人员编制155人(财政全供),实有干部职工155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拥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3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2014至2015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会计资料不齐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实行公务卡结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不准确21,600.00元

    经查该单位2014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4月8号凭证,购电教教材一批21,600.00元,未付清单。

    (二)不合规票据列支有关费用12,000.00元

    经查该单位2014年7月19号凭证,列支租赁费12,000.00元,使用自制收据存根联复印件。

    (三)未实行公务卡结算489,725.91元

    1.经抽查,该单位2014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列支办公费等244,997.00元。

    2.经抽查,该单位2015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列支办公费等244,728.91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要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票据支出行为,规范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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