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63/2016-00081
  • 新密市审计局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6-12-28
  • 2016-12-28
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13日,对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隶属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法人代表张东山。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小学校长培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及含高、初中、幼儿教师在内的教育技术培训、学历提高培训、骨干教师(县级)培训等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单位人员编制110人,实有干部职工71人。单位内设有工会、团委、办公室、教务科、继教科、总务处、宣传信息科、招生办、学生科及附属幼儿园等十个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2014至2015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部分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财务收支活动存在不合规票据列支有关费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及时退还书作费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92,600.00元

    经查,该单位2015年1月24号凭证,列支维修费292,600.00元,使用没有收款人签章的税务代开发票。

    (二)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47,879.80元

    1.经抽查,该单位2014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支付生活费等102,726.80元,原始凭证后未附清单。

    2.经抽查,该单位2015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支付办公费等45,153.00元,原始凭证后列支未附清单。

    (三)未及时退还书作费94,114.90元

    经查该单位2015年度“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截止2015年底代管的学生书作费余94,114.90元。

   (四)未实行公务卡结算392,351.00元

    1. 经抽查,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2014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列支办公费等206,660.00元 。

    2.经抽查,该单位2015年度“事业支出”明细账及有关凭证,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列支办公费等185,691.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票据支出行为,避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学习有关法规,规范公务卡结算,及时退还书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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