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11月24日,对新密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该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0个机构,10个派出法庭。1个事业单位:新密市法官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截至2019年底,该院编制263个,其中行政编制126个,事业编制137个,聘任制人员编制203人;现实有干警229人,其中行政人员111人,事业人员118人;聘任制人员182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公务接待无清单、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信息网络改造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三)公务接待费接待清单不详细。
(四)公车管理不规范。
(五)使用不合规列支费用。
(六)未建立罚没财物健全验收保管制度、财物交接制度和结算对账制度。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人民法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核算,确保原始凭证完整、资料齐全,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