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对新密市水利局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水利局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正科级规格,法人代表袁金伟。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引调水配套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等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0日,新密市水利局在编人员共479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全供编制73名,差补编制79名,老人老办法40名,经费自理276名。水利局内设机构共6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监督科(新密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程规划建设科、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科、供水保障和农水水保科、河长制工作科。所属事业单位共12个,分别为:新密市河道管理处、新密市基层水利服务中心、新密市引调水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市移民服务中心)、新密市李湾水库灌区管理处、新密市五星水库管理处、新密市水政监察大队、新密市东方红灌区水库管理处、新密市节约用水中心、新密市农村水利工作站、新密市水利抗旱服务队、新密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站(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新密市城市供水中心。所属企业1个,为新密市钻井队。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水利局2019至2020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但存在有超预算支出、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规票据列支有关费用、无公函接待、记账凭证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
(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编制不科学;
(四)记账凭证不规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六)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七)会计要素记载不完整;
(八)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九)无公函接待。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水利局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执行,按照年初预算核定标准进行年度预算支出。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定期对账核实,并及时清理。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新密市水利局已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并采纳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