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6日,对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寇超翔。公司所在地位于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三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现有职工72人,其中:正式职工66人,临时人员6人。下设办公室、中控室、化验室、机电维修科、调度室等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至2020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白条列支水费、签订合同不合规、不合规发票入账、会计核算不规范、多支付垃圾清运费、再生水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二)白条列支水费
(三)签订合同不合规
(四)不合规发票入账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
(六)多支付垃圾清运费
(七)再生水利用不到位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再生水节约集约利用。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等方面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让再生水发挥效益,减轻城市供水压力。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公司已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采纳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