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8月1日对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4月,前身是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2月改名为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于新密市委、市政府,办公地点设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等工作。内设综合协调组、环境污染防治专责督导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水污染防治工作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移动源工作组、散乱污工作组、材料宣传组8个工作小组。人员由组织部抽调的后备干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抽调的骨干人员和环境攻坚办招录人员组成。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度账面反映总收入6,795,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账面反映总支出4,195,357.73元,账面反映当年盈余分配2,599,642,27元,期初累计盈余1,054,715.20元,期末累计盈余3,654,358.20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单位账面反映总资产6,530,958.20元,资产总额较年初增加3,581,242.27元。账面反映总负债2,876,600.00元,负债较年初增加981,600.00元。账面反映净资产3,654,358.20元,净资产总额较年初增加2,599,642.2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环境攻坚办2021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存在有合同要素不完整、财务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要素不完整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会计科目与经济业务不一致
(四)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
(五)公务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点维修
(六)办公用品无出入库手续
(七)未建立“三重一大”制度
(八)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加强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并采纳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