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17-00023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17-07-14
  • 2017-07-14
关于在新密市与外界连接主干道择址增设形象标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回复

张留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密市与外界连接主干道择址增设形象标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在干线公路设置提升形象设立标识,且不在公路控制区之内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并及时报省市公路管理部门,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有什么不足和疏漏还望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