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17-00033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17-07-14
  • 2017-07-14
关于大货车使用改装水刹车损坏道路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回复

张明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货车使用改装水刹车损坏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责成执法大队在日常的检查和执法过程中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改装水刹车行为的车辆驾乘人员,立行整改,并对司机和车主进行批评教育。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有什么不足和疏漏还望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