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推动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部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政府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承办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真正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我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各承办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对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征求办理意见,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精心部署安排,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实行办理工作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审核把关,切实担负起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分析研究,带头分解任务,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亲自上手,参与办理,确定专人、制定计划、明确目标;承办人员积极负责,认真办理,做到人员、责任“双落实”。
二、深入调研,加强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承办部门要针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采取登门走访、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在办理前沟通充分,了解意图,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办理中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办理后分管负责人要带队当面答复,进一步达成共识,提高办理满意度,真正让代表、委员参与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来。同时,各承办部门要积极上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亮点及成效,扩大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积极营造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局法制信访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也要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掌握办理工作进度。
三、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办理工作满意度
各承办部门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和狠抓落实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问题解决率、建议提案采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予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不说大话空话,不敷衍应付,而且要件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部门要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办理。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采纳或基本解决、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部门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或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四、严格程序,明确时限,确保办理工作规范严谨
(一)各承办部门务必在2019年6月10日前办理和回复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并将办理结果电子版报局法制信访室。法制信访室集中审核把关后,办公室将办理复文按时报送市督查局。要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对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在答复环节,各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态度认真,准备充分;答复函要内容翔实、文字精炼、语气诚恳、格式规范,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要认真对待每件议案建议和提案,确保代表、委员“面商率、满意率、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对“不满意”的或未按规定复文格式和办理时限办理的,办公室将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答复,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议案建议和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承办部门也可并案答复。
(三)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形式答复,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由承办部门报请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首先报法制信访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送市督查局复审,经复审过关后,再按规定的复文格式由主要领导审核,最后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四)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一式3份,电子文档发送至xmscgj@163.com),统一由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市督查局备案。
五、健全制度,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工作务实有效
各承办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核对、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积极配合市人大、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局办公室将采取事中督办与事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力度,及时通报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答复完毕后,承办部门要对人大议案和政协重点提案以及正在落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跟踪办理,抓好落实,兑现承诺,并将最新进展情况按月向局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并按照规定的复文格式办理。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或未按照规定复文格式办理的,局办公室将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通报全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