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进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厕等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密办文〔2019〕21)文件规定,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责为:“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和环卫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履行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督职能”。污水治理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责为“负责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的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等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公厕的建设工作不在我局职能职责之内。但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会全力配合农委等部门参与农村公厕的选址规划,并利用行业优势,提供公厕建设的施工标准和公厕管理的技术咨询。在相关部门的牵头带领下把农村公厕建设工作做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我单位最大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