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取缔LNG点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我市部分企业存在使用点状供气的情况,我局作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
今年6月份,我局针对“点供”企业进行了再一次的全面梳理排查。目前,共排查出使用非法LNG点供的企业48家。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解决“点供”企业整改问题。
近几日,通过我局各相关部门的不断督促,48家使用非法LNG点供的企业,已有7家改为管道气,32家已和管道气企业对接,部分企业已定下通气时间,剩下9家也正在逐步整改当中。
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办理有关燃气项目规划许可手续时,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严格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根据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项目所在乡镇等部门意见,依法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审批。
住建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具备建设规划的燃气点供项目不予核准。
应急管理部门对甲烷本身作为工业生产原料进行生产使用时,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并做好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证件的办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LNG储罐(压力容器)检验合格后,方能办理使用登记证。安全附件(安全阀)及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需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下步,我局将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联合各乡(镇)政府继续排查并持续跟踪督促企业整改,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协同企业为全市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全力推动新密天然气利用工程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