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21-00015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7-12
  • 2021-07-12
关于支持工业再生资源基地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回复

刘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再生资源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的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刘寨镇境内,目前有规划中的省道S541连接,同时周边相连有Y030Y015等乡道公路。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建议刘寨镇人民政府根据基地总部的规划,制订该区域的公路建设方案,依照农村公路建设申报程序办理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我局将全力协调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省市政策申请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为我市建材企业的发展提供公路建设政策支持,进一步推进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