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社区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和城市社区养老问题的关心、关注。提出的问题非常及时,也是我市老人群体的迫切需求。
一、总量不足,规划不合理问题。
新密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全国同步,2000年已将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0年11月1日最新统计结果,全市常住人口826031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42655人,占比17.27%。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把发展养老事业作为事关社会和谐,全面小康的重大议题,提早谋划部署、积极稳妥实施,对养老事业、养老产业进行规划布局,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积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通过落实政策、打造平台、加大投入、以奖代补,试点先行等措施,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8月批复的《新密市城乡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市域共规划市级养老院5处其中中心城区3处,新密新区2处,规划市级老年大学一处,市级老年护理康复中心3处,市级居家养老信息中心1处。农村老年人设施的规划配置:每个行政村宜设置一处养老服务站和一处老年活动室。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老龄化非常关注,要求规划建设部门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党组织工作用房、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居民文体活动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等社区配套设施纳入审核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和审批中,严格依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3-5万人的居住区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少于3000平方米,旧区改造不少于2000平方米。1-1.5万人的居住区设置300-400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一处,6000人-1万人的居住区设置250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一处,3000-6000万人的居住区设置150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一处;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40平方米每百户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最小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3-5万人的新建居住区应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院一处,每处养老院的规模宜为100-150床,用地面积30平方米每床。养老院应独立占地,集中绿地面积应按每位老年人不低于2平方米计。人口不足3万人的,应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每百户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必须执行无障碍设计。要求业主单位必须依相关规范要求给予落实,并加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调配,经结合事管局所掌握的办公用房来看,目前没有适合设置社区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建议市政府对我市新开发的商品楼房项目按要求考虑规划、配置相应的社区及居民服务中心用房。
2018年市政府启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为辖区内失能、空巢、纯老家庭、高龄独居和需要临时短期托养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养老服务。2019年新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家,面积11259平方米、床位设置303张;2020年新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家,面积17741平方米、床位设置501张。其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家、日间照料中心23家。
2021年继续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增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9家、面积7050平方米、床位设置202张。(2021新增项目计划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全市48个社区,根据郑州市统一规划,2021年底前要完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80%覆盖率,我市今年年底前将完成4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85%覆盖率。
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场所共计91所、床位设置5553张。公办养老服务设施18所。其中乡镇敬老院15所,床位设置121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70张;中心敬老院1所,床位设置400张;新密市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设置300张;光荣院1所、床位设置50张;民办养老机构10所,床位设置230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60张;已建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9所,床位设置475张;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2所,床位设置804张、其中长托护理型床位562张、日间照料日托型床位717张;老人助餐、助浴点1所、餐桌12张、床位6张;“12349”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中心1所;按郑州市统一规划2021年要完成全市每千名老人床位36张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市每千名老人床位38张。乡镇敬老院目前入住特困老人605人,现有工作人员119名;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服务老人789人、现有工作人员179人;城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所,目前服务老人221人、现有工作人员92人,其中医养结合2所、床位设置138张、服务老人62人;城乡日间照料中心51所、老人年活动67175人次。
二、资金投入不足,缺少专业人才问题。
一是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2018年市政府启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为辖区内失能、空巢、纯老家庭、高龄独居和需要临时短期托养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补贴每200平方米补助10万,每增100平方米增补5万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补贴减半执行);运营补贴,面积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1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补贴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我市几年来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计投入资金6200多万元,政府累计补贴建设及运营资金1548.1万元。为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提升特困对象居住环境投入。按照郑州市政府要求和新密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我市实施了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全市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总投资1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8800万元,乡镇政府投资1200万元。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19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通过提升改造,敬老院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新密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位于超化镇周岗村,占地36.09亩,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床位设置400张,总投资5200万元。2019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及装修工程已经基本结束。
三是全市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及护理人员培训投入。全市投入运营的民营养老机构10家,床位设置2305张,集中供养老人789人,共计投入建设资金9500多万元,政府累计补贴建设及运营资金1115.7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省政府、郑州市政府、省市民政部门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新密市政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土地、规划、税收、水电气暖等政策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促进民营养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一是提高落实民营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自建新建项目每张床位补贴由3000元提高到9000元,改扩建项目每张床位由2000元提高到6000元;二是提高落实运营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张床位150元提高到300元。三是邀请二级以上有医疗资质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做健康能力评估,分出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四是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实行免费技能培训。整合劳动就业局资金资源对全市养老服务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人员技能和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医疗保健和护理设施不健全,服务不专业问题。
我市的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着专业素质低、年龄偏大、招工难、不稳定等问题。原因是薪金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又无公益性岗位和社保。因此,愿意从事该职业的人少之又少。近年来,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逐步改善和解决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每年定期举办养老服务人员的免费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对养老护理员通过考试合格的,发放养老护理员证书,并按证书等级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二是推行持证上岗,养老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养老护理员证”等有效证件上岗;三是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按规定的工服比例适当增加工作人员,降低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稳定护理员队伍,强化制度建设和职业操守、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职业情怀,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人文关怀,使老年人获得家庭般的温暖、亲人般的关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贯彻“优先发展养老服务”的方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1、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新密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丰富服务手段和项目内容,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收入。构建“公益化为前提、社会化为基础、市场化为补充”的信息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有效服务居家养老的空巢、留守、孤寡老人。
2、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定点和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护理康复、社会工作、老年人心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以上是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状况。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支持,望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新密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新密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李 敏 联系电话:69822497
抄 报:市督查局 市人大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