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再生资源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政府对为环保做出贡献的建材企业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帮扶资金的建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已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上级部门、本地政府有关建材行业政策宣传力度和对本地建材行业的引导,为本地建材市场的稳定和良好发展做好保障工作。
2021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振峰 联系电话:56155506
抄 报:市督查局 市人大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