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62/2021-00229
  • 新密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1-07-09
  • 2021-07-09
  • 2021-07-09
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回复

吕华恒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指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大幅提高,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挤占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资源,影响交通通行,制约了城市进一步提升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泊位,加强违法停车治理,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提高收益水平”。该意见明确,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微量组成部分,处于从属地位,是路外公共停车供应的补充和配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在满足道路通行条件下,充分利用道路空间资源,是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一种充分有效的利用,应重点发挥其服务车辆出行短时间停放和补充夜间停车车位不足的作用。

如上所述,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关键,是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针对停车难问题,我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结合我市创建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缓解城区停车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区主干道及路沿石以上漆画机动车临时停车位130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区3600余处。下一步,我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一是做好调研工作,写出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建议政府对未经批准、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车设施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确保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能够面向社会开放使用,有效增加停车位供给。二是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对符合条件的道路,能划尽划停车泊位。三是加大对长期占压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清理力度,发挥现有停车设施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

在此,对您提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使我们的工作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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