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22-00049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人大建议答复
  • 2022-09-27
  • 2022-09-27
关于加强全市范围内乡村道路规划与建设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085号建议的回复

吕凤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范围内乡村道路规划与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建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规划乡村道路,并依照农村公路建设申报程序办理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需申请上级建设补助资金的,我局将全力协调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省市政策为该项目申请建设补助资金,为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