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94/2023-00072
  • 新密市林业局
  • 人大建议办理
  • 2023-08-09
  • 2023-08-09
  • 议案
  • 新密林建字〔2023〕6号
  • 有效
关于白寨镇310国道涉及六个村群众拆迁安置相关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10-08号建议的回复

陈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寨镇310国道涉及六个村群众拆迁安置相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道310项目涉及的新密市白寨镇沿线9个村确实为国道310项目建设做出了贡献,尤其是涉及拆迁的6个村更是功不可没。安置拆迁群众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头等大事,造成安置迟缓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安置区皆为郑州市租地造林的生态林地,移栽生态林需经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批。

为尽快解决群众拆迁安置问题,新密市人民政府2023213日已向郑州市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国道310线项目新密段拆迁安置区生态林移栽问题的请示310日,经白寨镇政府、新密市林业局向郑州市林业局汇报,郑州市林业局原则上同意白寨镇所选定使用林地的安置方案,现已启动安置区生态林占用选址审核审批程序。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白寨镇做好占用林地审批等工作,同时依据移栽的生态林面积,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积极配合协调郑州市林业局产业中心与白寨镇政府,拿出安置区生态林移栽方案,为沿线拆迁群众早日得到安置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支持。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