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持续加大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造资金的投入,彻底改变小区内环境,为后期服务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经排查,我市需改造老旧小区共88个7519户,自2019年实施改造以来,已完成改造小区53个5017户,未改造小区还有35个2502户。根据郑州市申报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要求(结合本市财力合理上报),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获得了居民的认可、称赞。下一步,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将结合新密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政策走向,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环境,达到老旧小区焕然一新的效果。
二、由社区居委会从居民中挑选出服务意识强,专业素质强,人品过得硬的居民代表,进行专业培养,成立社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公司管理人由社区两委人员担任。这样即解决了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又解决了专业化服务企业进驻难的问题。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公办物业发展,目前我市在我中心指导下已成立一家公办物业公司并已进驻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由于公办物业起步晚,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下一步我中心在组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时将公办物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公办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
三、政府应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按照管理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 提供一定标准服务的社区给予一次性10万到15万的奖励。由于是老旧小区,没有维修基金,奖励资金用于弥补在管理中的费用的不足。同时,应免去公司的税费,小区的垃圾清运费等。
自2019年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总体工作累计投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000余万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9〕286号,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应委托专业化物业企业开展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补贴。截至目前上级暂未出台相关政策,下一步我中心将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并研究相关实施方案。
四、由于无主管楼院特殊性。政府应制定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基本指导价。使物业服务有标准依据,业主交费有依据,同时建立物业企业的进驻、退出考核机制,确保服务达到标准,让业主满意。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费价格按照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目前郑州市范围内物业费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河南省已出台《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密市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内容要求严格物业服务标准,落实物业企业考核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
五、政府应搭建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共享,把物业公司诚信经营、业主交费信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以保障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责、权、利的法律关系,实现长效化管理的目标。
2024年6月13日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启用,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实现了由传统模式迈向了信息化管理时代,是走向数字化、智慧化的重要一步,也是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通过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物业企业的各项数据,了解物业服务质量、物业企业履约情况等关键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及时掌握业主物业费缴纳情况,对于欠费的业主可以及时提醒。同时,平台还能帮助物业企业分析居民的需求和偏好,提供更加精准和个性化的服务。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