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耿献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密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顺应群众呼声,2021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密政文〔2021〕40号)文件。加装电梯政策出台后,在居民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条件具备一个,启动实施一个”的办法积极推动电梯加装工作。自2021年以来,我市已完成加装电梯15部。我们注重加大政策宣传,深入到办事处、居委会、物业企业、电梯公司进行现场指导宣传43次,张贴宣传海报1700余张,悬挂横幅80余条,摆放宣传板面6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广泛宣传加装电梯政策,提高小区群众的知晓认可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参与度,为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议中提到设立便民服务窗口,负责资料收集与提交办理,有意向安装电梯的业主代表提交申请后,后续工作有专门人员具体协调和管理,不用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去跑。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密市征文〔2021〕40号文件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本栋(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申请人可书面委托1—3名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意见统一、方案制定、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或实施主体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街道办事处专门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市加梯办。加梯办审核通过后,负责召集由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房地产服务中心、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专家等以及有关管线单位对加装电梯现场进行联合审查及联合验收。避免了加梯业主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去办理审批手续,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
三、建议中提到在资金问题上,仅靠公积金、维修资金和个人出资,加装电梯很难。因此,建议政府为推动加装电梯补贴电梯造价的40%,并适当减免税费,在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等方面,也要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尽可能的降低安装成本建议回复。
按照《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文件规定,按照加装电梯购置及施工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密市征文〔2021〕40号文件规定,每部电梯按照15万元予以补贴。关于您提出的每部电梯按造价的40%予以补贴的建议,目前没有政策依据,希望您能理解和认可,我们会积极向郑州市加梯办反映,待上级回复后,及时向您反馈信息,加装电梯项目在报建、审批方面不需缴纳税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