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遂献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及周边大货车乱停乱放现象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密政文〔2023〕142号《关于印发新密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自2023年8月30日起,各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原实施部门不再行使已经由乡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您提出的建议已超出我局职责范围,我们会把您的建议转交给相关乡镇执法部门负责办理。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