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24-00043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建议、答复
  • 2024-06-28
  • 2024-06-28
关于加快兑付G343国道征地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05-0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兴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兑付G343国道征地款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G343线途经我市苟堂、大隗、超化、平陌四个乡镇。按照职责分工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新密市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赔付工作。

按照相关流程,国道G343线超化段土地征收费用由超化镇政府向市政府请示后,市财政局负责拨付至超化镇政府并进行兑付。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上级汇报,与财政部门多次对接,争取尽快拨付。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