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壮大伏羲山旅游特色经济产业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部门支持与项目申报的建议
针对“加大对伏羲山旅游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协助项目申报”,我委经过深入研究,汇总了两个方面关于旅游领域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范畴:一是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主要包含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的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解说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设施、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二是旅游设备更新项目。主要包含观光游览设备、游乐设备更新和演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演艺设备和智慧文旅设备更新类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旅游领域政策要求,积极帮助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备案审批工作,帮助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提升壮大伏羲山旅游经济。
二、关于制定高质量规划的建议
针对“与伏羲山管委会协同合作,制定高质量、高品位的伏羲山旅游产业项目总体规划”。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一步在编制《新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过程中,对伏羲山旅游产业项目应入尽入;同时如需编制伏羲山旅游专项规划,需与伏羲山管委做好对接,确保与“十五五”规划做好衔接。
对您提出此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