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杨晓辉、姚福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20〕40号),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明确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由城管局负责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依法监督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停放工作。
2021年1月7日,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工作推进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交警、交运、环保、资源规划、住建、发改、大数据、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美团、小蜜、哈啰、青桔、松果5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讨论通过了《新密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了运营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会后我局结合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现状,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一)认真审查资料。对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掌握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真实管理情况。
(二)加强数据管理。及时与市大数据局进行数据对接,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目前已全部对接完毕。
(三)加强投放管理,减少已投放量的50%,目前已由1.3万辆减少至7000辆左右;
(四)加强停放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时间节点的管理,加强调度和运维管理,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电子围栏管理和定位管理,确保有序停放,不占压盲道;强化执法监管,集中开展了综合整治,对乱停乱放、随意丢弃的单车依法进行暂扣,共暂扣共享单车300多辆,对5家运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结案4起,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行为。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退出备案工作,通过制定考核办法,结合各项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将运营企业数量缩减至2-3家,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各媒介进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增强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诚信意识,做到守法骑行、文明骑行。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